“公车路过喜宴”是又一种“临时性强奸”

2010年01月27日 08:55   来源:红网   王传涛
    1月25日晚,深圳海关向公众通报“深圳海关缉私局长娶妻婚宴”事件,调查结果称,报道中曝光的O牌车辆中,一辆为深圳海关缉私局公务用车,另外六辆虽来自该单位,但当天在执行公务,只是路过,六辆公车与婚宴无关。婚宴礼金花费15万余元,收取礼金7万9千余元,均为女方支取。未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1月26日《武汉晚报》)

    2009年最火的网络名词中,“临时性强奸”占了重要一席。“临时性强奸”有如此大的威力,不仅仅说明了“老子审判儿子”的体制荒谬,还在于官场中出现了太多太多与“临时性”有关的犯罪借口了。那些被开除了的“临时工”,以及以后可能出现的“临时性贪污”、“临时性受贿”,都可能随时灵魂附体某些案件。今天,我们又听到了一种更为新奇的解释——6辆公车系路过吃喜宴。无疑,这种说法又为官员违规架起了一面“挡箭牌”。

    若问公车为何那时那地那么凑巧赶上了婚宴,想必人家也会反问,六连号事件这样的万亿分之一事都赶上了,六辆公车怎么就不能碰到一块吃个饭?只是,堂堂海关缉私局,去酒店执行什么公务呢?就算执行公务,一辆公车差不多就够用了,又何以全部出动呢?所以,“路过”之说只能让本质问题愈描愈黑、欲盖弥彰。

    也许,在当地海关部门眼中,海关缉私局局长娶妻,是一件大喜事。同事们吃喜糖、喝喜酒还来不及呢,怎么可以因此背上党纪处分呢?不就是摆了几十桌婚宴吗,那些穷追猛打的质疑者和媒体们,还有完没完了……这种傲慢的心态之下,缉私局上级部门也只想“成人之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只不过,“路过”之说也太显拙劣了。

    问题在于,上级部门调查下级单位本身就不可能避免出现“护犊”行为,那么,当新闻曝光之后,当地的纪律检查部门去哪里了。前两天,网上出现了“纪检委介入时机未到”的说话,难道这也是个“时机未到”的问题?

    更为可怕的是,“路过说”为所有的公车私用及宴席问题提供了一种“镜鉴”——到适当的时候,全国的公车都可能披上一个“路过”的合法外衣,而那些慷慨赴宴的公务员们,自然也可以多了一个解脱的理由,任你记者的照片如何去监督,我自有“缩骨之术”可以逃身。其危害在于,之前我国颁布的所有关于约束公车的法律法规,以及各地颁布的“禁止举办宴会”的条条框框,都可以付之一炬了。

    如果说,“临时性强奸”是一种法治灾难,“公车路过喜宴”就是一种党纪灾难。这远远要比公务员举办大型宴会本身更可怕,如果说后污染了一个水流,而前者却糟蹋了整个水源。到那时,什么党纪党规,都在“路过”的说辞中一文不值了。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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