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晚,新华社旗下《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周范才采访时,被广西荔浦警方搜身拘传。警方称不清楚周身份。周告诉记者,事实上,他在当地已正面接触过多名官员。(《新京报》2010-1-21)
记者的职责是了解事实的真相,警察的职责应该是保一方平安。本来这之间并没有什么冲突,在正常的情况下,其实也是相辅相成的。但如今在记者履行自己正常的职责时,常常会享受一种他们“不敢当”的待遇:在他们采访的过程中,有意无意间会发现自己身后有一个免费的“保镖”,有一条怎么也甩不掉的尾巴。让正常的采访活动变成了似乎是偷偷摸摸,见不得人的勾当。如果警察仅仅是在不远处当免费的义务“保镖”,不干扰记者的采访活动,那也罢了,那在某种程度上简直是记者的真正福气,因为说不准他们在采访过程中会遇到麻烦,会因为触犯了一些人的利益而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特别需要保一方平安的警察的帮助。但问题是,这样的好运他们不太容易遇到,而遇到的常常就是周范才这样的正常采访受到干扰,正常的工作不能进行,而且还被当成“不明身份者”而遭遇搜身、拘传。
在周范才的采访过程中,“有人告诉我已被跟踪,我在采访现场也见过尾随来的警车”。而荔浦的警察也在他被拘传的车上亲自证实了这一点:“我们跟你好几天了”。自然,警方这样做都有他们“充分”的理由:当时警方正布控抓捕一名疑犯,遇到周范才在场,周开始不出示证件,后来拿出身份证,“为了调查案情,就拘传了他”。那位“嫌犯”是该县马岭镇广安村部分村民。4年前,县政府在该村征地设立工业区。数个村民小组村民因政府无合法手续、补偿过低抵制征地,引发与同意征地的村民小组间的矛盾而成为了“疑犯”,到底该如何来定义这个问题,似乎都还是个问题;那么又为什么一直在跟踪记者呢?难道他跟那个“疑犯”长得一模一样?何况,当记者正在采访而被警方实施拘传时,记者亮明了自己的身份,说明了自己在干什么,绝对跟那个“疑犯”沾不上边,还打通了当地一位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的电话,而她也当即在电话上向警方证实了记者的身份,但这并没有影响警方“按既定方针办”。所以,警方后来的解释都是多余的。
正好看到被网民称为2010年“最牛官腔”的镇江市房管局组织人事处的一位谢处长面对电视台记者采访时说“请报道正面新闻,否则我可以不接待!”这大概就是记者在许多地方不受欢迎的最根本原因了。如今记者在一个地方是真正受到欢迎、受到接待甚至保护,关键要看你是来给当地政府贴金还是“抹黑”,如果是前者,一定是衷心欢迎,一律绿灯,不应该有的也不成问题;而一旦是来跟当地政府“过不去”,那么,给你享受“免费保镖”已经是够客气的了,找个理由来搜你的身,将你拘传,甚至“触击肉体”。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