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思维须向信息公开思维转变

2010年01月23日 08:02   来源:羊城晚报   杨 涛
    去年的那些“最牛官腔”还在我们耳边回响,2010年的第一个“最牛官腔”已经出炉,镇江市房管局组织人事处的一位谢处长面对电视台记者采访时说:“要以正面宣传为主……像你们这种我可以不接待你!”中心意思被网友们概括为:“请报道正面新闻,否则我可以不接待!”(新华网1月21日)

    你大可以嘲笑这位谢处长的傲慢,但你一定要原谅他的无知。其实,他不过是“皇帝的新装”故事中那个说出真相的小孩,他说出了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想说而不敢说的心里话:所谓的新闻报道必须是正面宣传,政府部门只接待来正面报道的记者。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形成了固定的“宣传思维”。“你是不是党员?”“拉屎也告诉你?”“你是哪个单位的?”和谢处长说出“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话,不过是他们思维的自然流露。

    然而,时代变化了,法治的勃兴,让公众知情权的权利诉求不断高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是为民众撑腰。因此,今天,媒体与民众要求政府的是信息公开,信息公开讲求的是实事求是,政府做得好就说好,政府做得不好就说不好。固有的“宣传思维”与媒体和公众要求的“信息公开”短兵相接时,发生这样的激烈碰撞就在所难免。

    固有的宣传思维另一大特点是,官员高高在上,将政府掌握的信息或者要发布的正面报道形象,从上至下灌输给媒体与民众。政府高兴接待记者就接待记者,不高兴时就可以将记者晾在一边。而信息公开要求的是政府放下身段,要平等地与民众对话,自觉地接受民众的监督,哪些信息应当公开,不应取决于政府官员的意愿,而是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如果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信息,哪怕政府官员不高兴,也必须向媒体和公众公开,必须接待记者的采访。谢处长还是以僵化的宣传思维,面对一个公众监督政府权利诉求高涨的时代,说出“像你们这种我可以不接待你!”这样的话,自然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引发网络板砖的狂拍。

    有关部门固有的宣传思维还有一大特点是,要求媒体自觉地站在政府一边,帮着说好话,甚至要帮着掩饰过失。但今天,新闻传播理念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媒体站在舆论监督前沿,为全社会进行守望。如果有人仍然用固有的思维,必然要碰壁。“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的雷人之语,必然遭公众狂批。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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