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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站内买份报纸,打发坐车时光的风景要告别北京了。自上周五起,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和地铁公司开始取缔地铁站内报刊发售,但《北京娱乐信报》成为唯一的例外,理由是该报为“市委宣传部批准的北京唯一的地铁报”。(1月11日新京报)
地铁只准卖一种报,令人好气又好笑!要说这是国内惯例,上海、广州地铁站内都设有固定书报亭,没听说哪家报纸“一枝独秀”;要说与国际接轨,伦敦、巴黎的地铁商业相当发达,每个地铁口处都有卖报纸的摊位,车厢里免费提供当天的报纸杂志。北京警方推出权威部门批准的京城“唯一地铁报”,难道坐地铁也要“被洗脑”?可这也是一份普通报纸呀!
要说出于安全考虑,管理需要,警方并没有在混乱之处重点发力。尽管早有规定地铁站内流动的报刊销售点不进入地铁车厢,但在地铁车厢内却一直有小贩兜售盗版物品或非法出版物,如盗版北京地图、“办证”小广告,还有充斥明星“被刺”、“跳楼”等“花边新闻”的小报等等。即便真要只留下一份报纸,也该听听市民的意见,该留下哪一份报纸。指定某一家报纸,这不能不令人生疑,这其中想必有“毕姥爷”的贵人相助。赶走弟兄们,留下“大哥大”,“有肉哥俩吃,挣钱哥俩花”,至于“考虑安全”不过是自说自话。
钦定的报纸,买一份吧,心里不爽;不买吧,又耗费掉了这几十分钟坐地铁的青春,而且受扰的还不仅仅是乘客,地铁公司有一支正规的、身兼地铁安全员的“金蚂蚁”流动售报队,这回也要面临下岗了!北京警方为迎合“毕姥爷”的意思,撇开公共利益与民意诉求于不顾,以安全的名义给某一家报纸“开小灶”,恐怕不给个令人信服的说法是绕不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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