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出,又见复出

2009年12月29日 07:17   来源:羊城晚报   许 斌
    尽管因为各种原因辞职或者被免职的官员迅速复出早已不成其为新闻,这一次,李长江先生的复出,也实在太令人震撼了。

    不仅因为李先生曾经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对任期内发生的“三鹿”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且,李先生生于1944年10月,已经年满65岁,过了省部级官员退休的年龄了。(中国新闻网)

    程序上的问题,不仅如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汪玉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所说,李先生引咎辞职已满一年,担任新职符合《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规定,即: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一年后如果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除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外,还应当征求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的意见”云云,更包括有,在明知当事人已超过退休年龄的前提下,是否可以、是否还应该任命新职?

    除非能够证明,李先生的领导才具如此突出,举国之内,竟然无可替代,而事急如斯,乃不得不要求本应退休的李先生勉为其难、出任新职,否则,就只能说,任已过退休年龄的李先生以新职是例外的褒奖了。即便如此,因何事要给予李先生褒奖,褒奖的法子是否就只剩下了给予官职,也应该容得商榷。

    毫无疑问的,公众会执着于将李先生与“三鹿”事件联系在一起。如果出任公职,这样一种执着的联系,会对于公共事务造成怎样的影响,无论任命李先生的部门,以及李先生自己都必须慎重考虑。如果,承认任职出于公益需要的话。

    中国传统的士大夫文化,本来讲究个人的道德修养,以为君子的进退,不仅要考虑个人得失,更加要考虑个人得失与民众的物质得失以及心理感受之间的关系,不能将个人得失凌驾于民众的物质得失以及心理感受之上。于仕途进退上,过于执着个人的进退得失,往往被指责为“恋栈”,是不被认可的。

    有一种说法:不能完全不给辞职或者被免职的官员出路,就是认定了一个理:“万般皆下品,唯有做官高”,一日为官,则必须一世为官,不能一世为官,就不能算给出路。以此类推,13亿中国人,人人都应该有官做,且必须保证人人都有官做,但凡不给任何一个人安排官做,就是没有给他出路。

    复出,又见复出,李先生的复出,予人感觉,用一句话来形容,大约就是:一切皆有可能。下一个,应该轮到田文华董事长了吧!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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