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专用”岂是性骚扰挡箭牌?

2009年12月28日 14:59   来源:荆楚网   王勇

  青岛市民尹小姐在乘坐出租车时,出租车司机提出要尹小姐给他当情人的要求。几个月前,还有一位出租车司机曾将尹小姐反锁在车中,威胁尹小姐说出电话号码。据了解,目前在青岛已有8629辆出租车,而在这其中,85%以上的出租车司机都为男性。有市民认为,在伊朗、委内瑞拉、俄罗斯、墨西哥等国家,都已经有了专为女性服务的出租车,我国也应有相应的举措。(12月26日《齐鲁晚报》)

  在公共场所,有关女性专用的呼声屡见不绝。报道称,去年商丘火车站、北京火车站专设女性购票窗口,初衷无非是春节购票人员嘈杂,防止女性遭遇性骚扰和小偷等。表面上看来,设立女性购票窗口、开通女性专用出租车能防止性骚扰,体现对女性的尊重。可仔细深究,却显得甚为可笑。

  据新浪网一项调查显示,性骚扰最容易发生的地方是公交车和办公室,所占比例分别是69。04%、32。57%;14676人遭遇陌生人的性骚扰,6939人遭遇过同事的性骚扰,6036人遭受到领导的性骚扰。看来,以后排队上车是不是也要男女分开?乘坐火车呢?进而所有拥挤的公共场所,比如超市、步行街、银行,是不是全部要开设女性专用通道?

  不得不想起鲁迅先生。1934年,国民党北平市长衰良下令禁止男女同学,男女同泳。鲁迅先生说:“男女不准同学、同泳,那男女一同呼吸空气,淆乱乾坤,岂非比同学同泳更严重!袁良市长不如索性再下一道命令,今后男女出门,各戴一个防毒面具,既免空气流通,又不抛头露面。”看来,女同胞今后在还没有开通“女性购票窗口”的地方排队买票,也该浑身戴个“防毒套”了,以“避免性骚扰”。

  其实,对于性骚扰并不是通过“女性专用出租车”就能解决的——比如罪犯同伙中如果有女性,这样的屏障岂不不攻自破?况且乘客的利益还有法律做保障。想通过设立“女性专用出租车”来防咸猪手实在不是妙招。毕竟,人家是来坐车而非上厕所。

  前年徐州火车站在全国首次推出“女性包间”,当时在社会上引起不小反响。很多人认为,铁路部门的这一举措非常人性化,能避免男女乘客间的尴尬。可北京火车站实施一周以后,“开售女宾包间后几乎无人问津”,只得叫停了。“女性包间”的开设和流产是场市场行为的博弈,也是对所谓的女性权益的一种诠释。

  其实若真要保护弱势群体,那么一个“女性专用出租车”哪够用啊?老人、残疾人、民工……不都需要吗?说到底,那些不良的社会现象和环境与出租车是否专用没有太大关系,女性遭到骚扰,只表明出租车行业整体服务不尽如人意。只有通过法律来全面打造令乘客放心的出租车市场,改善乘车整体环境,照顾包括弱势群体在内的每一个人的感受,这才是根本。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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