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作准则”规范民警行为值得赞赏

2009年12月28日 14:56   来源:荆楚网   周运华

  今后市民报警,如果民警仅仅说“事情不够立案”,那么他就违反了“执法大纲”,必须讲清楚不予立案的理由。12月25日,《北京市公安局执法大纲》出台,今后民警执法时,都要严格遵守这部近百万字的大纲所要求的规范。此外,明年警方还要出台《现场执法纪实》,要求民警出警时一定要有现场执法录像、录音。一旦在执法中遇到问题,如市民投诉举报等,依据这些留存资料,警方督察部门便于调查取证,从各个方面监督民警执法,防范执法不严、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发生,从语言、行为等对所有民警提出严格要求。据《新京报》12月26日

  “回去吧,你这个不够立案”、“不归我们这儿管”,这是近些年市民在报警时常遇到的民警回答。虽然从法律上民警的处理并没有错误,但是这些言语使前来报警的市民从情感上无法接受,从而引起大量因程序、细节上不规范提出的投诉。

  其实,在生硬、冰冷的言语和表情,不文明执法,不作为的背后,反映出的则是公安民警的工作作风和责任意识。而对待同一件事情,不同的言语,不同的态度,不同的表现也会产生两种截然不同的效果,更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情绪,乃至对党和政府职能部门的看法。据了解,北京市公安局出台《执法大纲》全面清理了近千件与公安执法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小事彰显精神,细节决定成败。公安民警工作有了“工作准则”,无疑是对公安民警在热情服务、文明执法上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也必将对公安民警工作作风改善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带来的必定是警民关系的融洽与和谐。

  其实,无论任何单位和部门在执法的过程中,说文明用语、文明办事,按照“工作准则”执行,并没什么难事。只要用心,牢记为人民服务责任,就能给本单位本部门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期待更多政府执法单位和部门用“工作准则”开展工作,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这不仅仅是和谐社会的体现,也是广大市民的“福音”,无疑值得赞赏、大力推广。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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