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络侵权立法还需保护网络监督
2009年12月28日 10:05
来源:千龙网
杨涛
[
我要发表评论
]
[
推荐朋友
]
[
打印本稿
]
评新而论
·
中经评论:打通交通物流“筋络”,激活西部发展动能
·
“李子柒现象”诠释“内容为王”
·
智能客服“听不懂话”的背后是目中无人
·
中经评论:打通堵点卡点,降低物流成本
·
别在以旧换新上动“歪心思”
·
让“生力军”实现新发展
“经”点热评
·
诚信经营才是直播间流量密码
·
“条条链接通广告”何时休?
·
“双11”上架大国重器 激发创新热情
·
“防毒面具”也敢造假?!
·
强化“码”上监管 守护好百姓“看病钱”
·
凤冠冰箱贴何以成“顶流”?
12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侵权责任法》。这部与《物权法》一样核心在于保障私权、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法律,跨两届人大、历经4次审议后终于面世。(12月27日《中国青年报》)
构建一部民法典,侵权责任是最重要的篇章之一。因此,再怎么强调《侵权责任法》的重要性也不过分。在这部法律中,有很多值得关注的要点。其中,有关网络侵权问题的条款引起了我的注意。
《侵权责任法》在网络侵权问题上确立了两个规则,一是提示规则,即“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二是明知规则,即“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应该说,以上两个规则,既规范了网民在网络上的言论自由,又规范了网站的审查责任,还平衡了网站与受害人之间的利益。《侵权责任法》对网络侵权问题的立法明确,对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规范虚拟网络世界,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但值得注意的是,所谓“提示规则”也好,“明知规则”也罢,只能针对于普通公民与网站之间出现的问题。假如把这些规定放到时下不容忽视的网络监督中去审视,就不一定能起到应有的作用,甚至可能阻碍网络监督作用的顺利发挥。如果不在这方面作出特殊规定,便极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和损害公民的监督权利。
比如,内蒙古阿荣旗检察院检察长刘丽洁向企业借用“豪车”的问题,前不久在网络上曝光,最初刘丽洁曾直指网民“诽谤”,但经纪委调查,其违纪事实成立。如果按照《侵权责任法》确定的“提示规则”,在刘丽洁向网站指出网民的帖子是“诽谤”后,网站就必须无条件删帖,否则就要承担相应责任。果真如此的话,刘丽洁违纪的问题就不会被很多人关注到,也就可能会不了了之。再比如,网民曝光了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抽“天价烟”、戴名表的情况,还“人肉搜索”出了周久耕的许多隐私。如果按照《侵权责任法》确定的“明知规则”,那么,网站对曝光周久耕“隐私”的网帖就应当主动删除。如此一来,网友们对周久耕穷追猛打的势头便被遏制,周久耕的腐败问题也很可能便无人知晓了。
从权力的角度讲,官员属于“公众人物”,其一举一动都事关公共利益,因此,他们必须承受公众的监督与批评,其名誉权、隐私权等都必须受到相当的限制;从权利的角度讲,根据《宪法》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公民享有对官员进行监督的权利,正常的言论监督甚至是一些激烈的言论监督也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相关法律对网站适用的“提示规则”、“明知规则”,在网络监督方面,应当有所考虑并区别对待。比如,对于确属侮辱官员的言论,应要求网站承担“及时删除”的责任;对于涉及官员隐私的行为,则要区分这种隐私是否与公共利益有关;对于所谓诽谤官员的言论,如果网民有根据,即使官员提出删除,网站也无须担负“及时删除”责任——除非官员出示权威结论,网站应将相关结论与澄清声明同时刊登。此外,在官员指控网络侵权时,还可以引入“实际恶意”原则——若不能举证证明批评者是出于“实际恶意”,便不能得到损害赔偿。
(责任编辑:李志强)
延伸阅读
·
辽宁审结网络侵权案 "黑客"终审被判赔20万元
2008年12月01日
·
文化部官员:网络侵权盗版正日益演化为新的灾难
2007年11月06日
·
中国开展为期3个月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
2007年08月10日
·
国家版权局: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将再启
2007年07月19日
·
保护电影网络版权研讨会提出 三对策打击网络侵权
2007年04月12日
·
网络侵权难逃"恢恢法网" 积极维权实施以法治"网"
2007年03月05日
我要评论
对网络侵权立法还需保护网络监督
12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侵权责任法》。这部与《物权法》一样...
点击进入评论频道
中经评论
|
中经天天评
|
网言众议
|
经点热评
|
理论前沿
|
声音
|
经济学人
|
经济眼
|
观察家
|
专题
商务进行时
·
“告不倒”的嚣张气焰
·
“大师们”最近有点烦
·
该不该拒绝"熊孩子"?
·
美国官员嫖妓如何处理
声音·
voices
·
企业家注意自我更新,反省当前环境,该...
·
如果是我的孩子遇到了这样的事,不会向...
·
40年后,我们是不是还存在这个世界,不要...
·
他们又传要弄死我。腐败与反腐败的斗争...
·
办个准生证涉及部门有8个,盖13个章,办理...
·
评价一个城市主要看房价,房价越高城市...
·
策划事件的动机是想借此事自我炒作,想...
·
中国若动荡,只会比苏联更惨。
经济眼
·
奶粉肉毒杆菌事件,我们该反思什么
·
官员职务消费可先治标后治本
·
将“不落腰包的腐败”关进法律笼子
·
规范职务消费须靠公开透明
·
数据昭示经济回暖 A股奏响资金入市进行曲
·
美国难以如期退出量化宽松
·
审计风暴给地方债“套上缰绳”
·
读懂“小草顶起巨石”的市场逻辑
媒体言论
·
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
马克思提供批判分析的“跳跃点”
·
燕赵晚报:银行拖延降刷卡费暴露垄断本质
·
北京晚报:应设立全国重大节日公路免费...
·
环球时报:确立做强技能的价值观激励中...
·
环球时报:"10·5"案受审 湄公河见证跨...
观察家
看图说话
学校给小学生发卫生巾
南京千万元狗墓
理论前沿
·
林毅夫:发展比较优势产业
·
探索区域科学发展的有效路径
·
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
以包容持续高效发展推动实现中国梦
·
下半年外围流动性中性偏紧
·
经济最大问题是收入分配改革未起步
·
补库存驱动经济企稳或难持续
·
经济稳定是中国产业额外竞争优势
经济学人
·
马光远:惩罚金饰品价格垄断
·
曹凤岐:须防范利率市场化后的风险
·
傅云威:恒天然合作社模式
·
韩昊英:规划能承受城市化之重任吗?
·
陈道富:当前货币金融运行
·
蒋寒露:保德信看好下半年全球股市
·
吴杭民:退钱难治吃空饷
·
方烨:下半年投资可望温和提速
当前位置
评论频道
>
媒体言论
> 正文
中经搜索
·
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
·
大国之重@共同富裕
·
大国小鲜@新发展理念
·
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人民网
新华网
中国网
中国日报网
国际在线
CNTV
中青网
中国台湾网
中广网
中国西藏网
中新网
中工网
光明网
百度
新浪
搜狐
网易
凤凰
腾讯
和讯
友情链接
国家机关
地方政府网站
地方新闻网站
媒体网站
中央企业
金融机构
热点网站
财经网站
电子商务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