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潮来袭,政府公共责任应迅速升温

2009年12月27日 07:42   来源:燕赵晚报   巢江淮
    中央气象台25日10时继续发布寒潮橙色警报:26日早晨,华北、黄淮等地部分地区将可能出现今年入冬以来最低气温,华北局地可达零下30至零下35℃。(12月25日中新网)

    寒潮袭击,严重威胁着公共安全及公共交通。北京可能破十年同期最低温,已发布寒潮蓝色预警;上海气温骤降引发大雾,上海港国际航行船舶受到影响;河北发布寒潮蓝色预警,坝上地区将达零下32度;新疆近两万人受灾,乌鲁木齐90架航班延误千人滞留;辽宁多条高速公路封闭,大连机场和高速关闭;四川131架航班延误,6条高速公路关闭;湖南:长沙平安夜上万名旅客滞留,机场运营陷瘫痪……

    应对寒潮的措施在第一时间启动。民政部等三部委要求做好流浪人员救助;铁道部紧急行动防范入冬以来最强寒潮;新疆多个地区停电,电力部门启动应急预案;乌鲁木齐供热行办紧急通知,降温期间不得停暖限暖……但这一纸通知,能否抵御如此强烈的寒潮?有的应急预案会否在低温下失灵?政令是否会温暖到每一个受冻的人?

    寒潮来袭,强化公共责任是件“御寒衣”。“最强寒潮”是对公共服务、公共责任、公共安全最大的考验与检验。抵御寒潮是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寒潮是天灾,但是否能够让“人祸”匿迹?关键在于公共责任的制定是否合理科学,在于公共责任的落实是否严格到位,在于公共责任的保障是否绝对可靠。因此,有必要引入公共责任的完善机制、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天再冷,职责感和义务感不能“冷却”;天再冷,监督与问责不能“降温”。一点不能含糊,一点不能松懈,一点不能大意,一点不能马虎。如果在抵御寒潮中让公共责任“升温”,让公共服务加强,让公共安全无忧,倒是一件永久牌“御寒衣”。
(责任编辑:李志强)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