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评论频道 > 媒体言论 > 正文
中经搜索

沈阳日报:变味的“著书立说”

2009年12月27日 07:10   来源:沈阳日报   王大庆
    当今时代进入了一个图书空前繁荣的时代,图书市场上各种各样的图书堆积如山,一排排挤在图书架上,躺在地板上,蔚为大观。

    然而,令人不安的是,在名利的驱使下,出书的根本宗旨被扭曲了。

    有领导“著书立说”,其秘书跟着摇旗呐喊,鼓吹此人是学者型首长;鼓动员工及下属部门购买学习。时过不久,“学者型”领导调任,而他的那些“著作”却被人们送进了废品站。因为这位领导的“著作”实在不敢恭维。还有一些业余作者,刚刚涉足文坛就挖空心思出书,全然不考虑自己的文学功底和知识储备。结果,花几万元钱出的书却成了废纸一堆,白送给人家都不愿要。

    至于那歌星、影星、体星以及节目主持人等名人出的热销书,同样不敢恭维。由于名人出书有广阔的市场,丰厚的利润,加之一些出版社为赶上这一出版热点,盛情相邀乃至鼓动名人快写快出,致使名人出书盲目仿效,粗制滥造,成了一种追逐名利的商业行为。

    出书本来是作家和专家、学者的事。可现在不同了,什么人都能出,只要肯付钱;出版商只要能赚到钱,就是写得像小学生作文也敢出。以致出书成了一种产业,想出就出,想怎么出就怎么出。

    将出书作为一种产业来开发,也反映了出版社选题和创意能力的萎缩、责任感的泯灭和经营上的短视。出版物是文化商品,作为商品,难免受到商品经济的制约,但是衡量它的意义,更应以文化为尺度,从长远来看,出版应以征集、发布有益文化信息为使命,以教益大众陶冶人们情操为己任。

    时下争论的焦点并不在什么人该出书什么人不该出书上,重要的是为什么而写和写成什么样子,如果自己的知识水平不够,而又缺乏社会责任感的话,那还是不要急于出书,在读者嘲笑中出名或将钱端进腰包毕竟是一件令人脸红的事。普及大众出版物,出版各类人文著作也没错,但无论谁去出版都应该有一个相对严肃的态度,要向读者提供真正具有文化含量的东西,而不只是消费时代的应景之作甚至是让人嗤之以鼻的“水货”。
(责任编辑:李志强)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观察家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