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眼中的小事与百姓眼中的大事

2009年12月09日 06:56   来源:工人日报   黄哲雯
    安徽霍邱县临淮岗乡淮河大堤上,生活垃圾绵延至少400米,大冬天里苍蝇乱飞,影响了群众生活。为此,记者电话采访了正在出差的县环保局局长雷庆明,雷局长当即回应:“这么小的事你找我啊?”

    又见官员“雷人”言语!淮河大堤成了垃圾场,这是小事吗?恰恰相反,这可是事关民生的大事。作为环保局的局长,应感到着急并想办法解决才是,但何以老百姓认为的大事,到了雷局长眼里却成了不足挂齿的小事?

    那么请问局长大人:到底什么样的事情才算大事呢?难道非要等到明年汛期到来,垃圾被冲到了淮河下游,百姓的身体健康受到了威胁,甚或发生了无可挽回的恶性事件,才值得局长大人过问?或许,还有平头百姓推想不出的与环保工作关系不大的事,在局长大人看来却更重要、更值得牵挂?

    就算按照工作分工,“倒垃圾是归建设部门管”,但当百姓通过记者向局长大人反映情况时,作为人民的公仆,就算不是自己辖内之事,给些建议、帮助协调一下,总是可以的吧?更何况,淮河大堤污染与环保局的工作也并非没有关系。

    可见,对某些官员来说,“群众利益无小事”是说来容易做来难。

    如何让百姓觉得是大事的事,同样能在官员眼中成为大事,成为必须着手解决的大事,这确实是个大问题。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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