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自身实际,切实抓好内部监督

2009年12月04日 13:04   来源:检察日报   陈俊平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强化法律监督的同时,必须自觉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在依法履行职责的同时,如何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严防自身腐败,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是检察机关面临的新任务。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曹建明检察长今年7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贵州省检察机关实际,切实抓好内部监督工作。

    首先,各级检察院领导特别是检察长必须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责任主体意识。

    各级院领导班子要按照曹建明检察长的要求,把强化自身内部监督制约放到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要求来监督自己。将内部监督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切实保障内部监督工作扎实开展。

    其次,要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制度建设,着力构建检察权力运行内部监控机制。

    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制度建设,着力构建内部监督工作制度体系。要结合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B2012工作规划》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深化检察改革,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内部监督工作的始终,科学系统地制定制度规范,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制度,做到制度建设进程与反腐倡廉进程相适应,制度建设与检察职业道德规范以及检察纪律要求相结合。在推进内部监督工作中,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用制度来规范我们检察干警的行为,按照“周密、合理、实效”的要求,建立健全符合检察机关特点的内部监督制度体系。围绕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党组会、检委会、检察长办公会议制度,规范议事程序,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围绕规范执法办案活动,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工作暂行规定》,建立健全执法办案全过程的监督制约机制;围绕人、财、物管理,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和重大经费开支、政府采购、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制度。尤其是要针对容易发生问题、发生腐败的部位和环节,制定完善切实管用的规章制度。省院党组自2003年以来,就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省检察院党组及机关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贯彻从严治检方针,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的六条措施》、《贵州省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健全贵州省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先进性长效机制》等一批规章制度,为加强贵州省检察队伍建设和内部监督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也是贵州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能够取得较好成效的成功经验之一,必须继续坚持。要把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制度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违规必究,增强制度管理和制度执行的刚性。要强化机关管理,对于那些搞“好人主义”的领导干部要告诫警醒,促其大胆管理;改观不大的要及时调整工作岗位,以免贻误工作,贻害队伍。坚决克服在内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对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疏于管理和监督,而致使发生重大工作失误和问题的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贵州省检察机关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五项措施》的规定追究责任。

    二是着力构建检察权力运行内部监控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和自身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这是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建设和内部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检察机关的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人员手中握有一定的权力,如果这些权力不慎用或者被滥用,就会影响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形象,给党和人民造成损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公信力就会遭到质疑。因此,要重点强化对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人员的制约和监督,抓住正确行使检察权这个关键,深化改革,创新制度。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检务督察工作,认真落实上级院负责人与下级院负责人谈话、上级院派员参加下级院党组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规定,形成对检察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权力。要努力营造有利于党组织和广大干警开展监督的氛围,加强对广大干警党纪政纪检纪的教育,使他们熟知纪律条规,明白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既是自己的一种权利,更是自己应尽的义务。要认真执行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各项规定,强化对自身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制约。突出抓好对执法办案一线人员的监督,特别是对重点执法部门、关键执法岗位人员的监督。积极推行“一案三卡”、流程监督、网上监督等措施,加强对办案的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注重案前、案中、案后的监督。要加大检务督察力度,把监督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始终,通过开展检务督察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增强内部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各级院在贯彻落实高检院《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工作暂行规定》的同时,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建立完善和认真执行监督制约制度体系,形成使违法违规行为“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的内部监督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行为,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

    (作者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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