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强调个人主义至上的西方发达国家,其实非常强调集体主义与共同利益,法律不断要求其国民既要关心自己,也随时有关心他人的义务。
见死不救、与邻为壑、人情冷漠,这实在不是我们向往的社会图景。可怕的是,社会却似乎真真切切地朝这方向走,如今开车不敢捎带路人,街头不能搀扶起摔跤的老人,打捞大学生尸体索要高价,这一幕幕,惊恐着善良人的心。法律人要究问,为什么我们生存的世界变得不那么宜居?法律能为此做些什么?
有人会说,这是道德问题,法律对道德无能为力。但法学教科书上常说,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实际上,法律与道德存在互动,法律对人的要求太低,整个社会道德线就降低;法律对人的要求提升,整个社会道德线就拉升。要建立一个有道德的社会,法律对人的要求就不能过低。反省我们的法律,现在是否在集体主义上有所缺失?大凡国家、民族乃至个人,在弱小时均强调集体主义,但当个人独立生存能力增强,社会福利增加时,则愈发强调个人主义。重视集体主义转向重视个人主义,历史证明是人类文明的一大飞跃。但个人主义无论如何发展,都不能抛弃集体主义。
集体主义往往与个人主义相提并论。集体主义描述的是一种道德、政治与社会的前景,强调共同体中个人之间的相互依赖性,并且集体或社会的目标要优先于个人的目标。集体主义的哲学基础来自于整体论与机体说,其奉行的观点是,整体要大于其部分或局部,在建构一个理想社会时,将社会视为一个整体比单独的个人更有意义和价值。理论上将集体主义分为横向集体主义与纵向集体主义,前者强调平等,人们致力于共享与合作;后者强调等级,人们需要服从和自我牺牲。横向集体主义确立的假设前提是,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而纵向集体主义的假设前提是,个人之间存在根本上的差异。横向集体主义倾向于支持民主的决策,而纵向集体主义信仰严密的管理系统。横向集体主义着重共同的目标、相互的依存和社交性;纵向集体主义则注重团体的整合,期待在必要时个人能为团体牺牲,并加剧不同团体之间的竞争性。无论是横向集体主义还是纵向集体主义,均强调集体主义存在的莫大意义。集体主义是重要的,正如约翰·F·肯尼迪所说:“不要问你的国家能为你做什么,而要问你能为你的国家做什么。”
笔者研习国外法律时吃惊地发现,在强调个人主义至上的西方发达国家,其实非常强调集体主义与共同利益,在立法上,倾洒了大量笔墨来引领人民向善,法律不断要求其国民既要关心自己,也随时有关心他人的义务。用法律强制来引领道德,提升集体主义,构筑一个适合人居的和谐社会。在《德国刑法典》第323条(C)规定了不予救助为犯罪,通过刑法强制来逼迫人民乐于助人,见死不救就算犯罪。1999年,美国新泽西州颁布了《扫雪法令》(SnowRemovalLaw),要求停车场的所有人与经营人要清除进入停车场、通道和残疾人专用道的冰雪和其他障碍;所有人与经营人必须在冰雪发生后的48小时内扫除冰雪,否则课以200美元至500美元的罚款。
在奉行个人主义的西方国家,其法律甚至比我们今天的法律更强调集体主义。推行集体主义曾经是我们的传统,也是我们的美德,但一度走向过极端,变成了小团体主义、地方保护主义与宣扬部门利益。今天,我们的法律应继续发扬个人主义,同时也不能抛弃集体主义,并克服极端的集体主义。和谐社会,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这些都需要集体主义。提升道德,建立适合人居的社会,法律可以有所作为,集体主义不能忽视。
作者系中山大学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