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菅树命 死不瞑目

2009年11月23日 09:40   来源:荆楚网   叶传龙
    因高速公路连接道占地,重庆奉节六旬老人陈茂国家里1200多平方米的房屋被推倒。由于拆迁补偿金相差22万元,老人一怒之下爬上自家一棵15米高的桉树“安营扎寨”3个半月,经当地媒体协调有关单位同意支付22万补偿费。(11月22日华西都市报)

    谈拢了拆迁补偿金,走下“树房”的陈茂国老人,却并没有按照领导承诺被送去做身体检查,而是被被送进了奉节县看守所。就连那棵为老人遮风挡雨三个半月,与老人朝夕相处三个半月的十年桉树,也被连根拔起!

    现实就是这么无情,理由就是这么荒诞。抓走陈茂国老人的理由竟然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因为当地的野蛮拆迁,造成老人损失严重,现在老人据理力争,要求补偿,被逼无奈,爬上“树房”,却因此获罪。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换言之,即便老人在维权过程中有不当之处,又何至于让一棵生长了十年的桉树受到株连,遭受灭顶之灾?真不知当地又准备以什么名义为这棵桉树定罪。

    一棵桉树,目睹了底层百姓的生存多艰,见证了执法者的粗暴野蛮。拔起桉树,可能是想绝了老人再爬上树的“后路”。但是,天下桉树多得很,拔掉这棵,还有那棵,政府是否能拔尽天下桉树?!桉树是无辜的,平白无故地被连根拔起,无疑是强权表现,草菅树命,治标不治本,既反映出管理手段的苍白无力,更会引发新的矛盾。

    对陈茂国老人,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最理性之举是积极兑现诺言,履行赔偿协议,维护其合法权益,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平息事端,而不是想什么法子来整治处于弱势地位的百姓。而对那棵被连根拔起的桉树,当地可要找个合适的罪名,否则,这棵老桉树将会“死”不瞑目。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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