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宫书记”案“关门来审”不如不审

2009年11月20日 09:17   来源:荆楚网   甘武进
    因“白宫书记”张治安涉嫌报复陷害受贿案备受关注,现场有中央、省市等十几家媒体赶到,芜湖市中院接上级指示,中央及地方媒体记者被法院拒之门外,媒体记者—概不得进人法庭旁听。(11月20日凤凰网)

    对这起广泛关注的案件审判,让人始料不及的是,竟然严格限制旁听者。芜湖市中院在未给出合理说明情况下,变相不公开审理此案,特意选择了仅能容纳六七十人的中等法庭,却把能容纳一两百人的大法庭闲置不用,以法庭容纳人数有限为由,拒绝任何媒体进入庭审现场旁听,记者持通行证进入了法庭,但被认出身份后,又被强制带出法庭。

    我国现行法律明文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因为审判公开原则的实行,也恰恰能够帮助人民法院客观全面地查明案情和处理案件。

    现在,“白宫书记”案却是“关起门”来审,就让类似于这样的案件显得有些有些神秘了。不管其中有怎样的“原因”,但它终究侵犯了公众应该享有的知情权,也违反了法院案件审理的原则。如此,人们如何去敬畏法律的权威?“白宫书记”案“关门来审”,不如不审。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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