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就业取消乙肝检测乃人性化之举

2009年11月16日 07:09   来源:光明网   侯文学
    10月10日,中国卫生部新闻办公室主任邓海华宣布: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血清学检测将被取消。目前,卫生部有关部门正制订指导性意见。10月29日,世界肝炎联盟主席查尔斯.高瑞(CharlesGore)对此表示高度赞赏,称“这是中国政府在消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入学、就业歧视方面所做出的又一重要举措”。(见2009年10月29日中国新闻网)笔者以为,在入学、就业体检中取消乙肝检测,乃人性化之举。

    我国在入学、就业中,存在乙肝歧视是不争的事实。一些学校招生在体检复查中,发现大、小三阳的即被勒令退学;一些非餐饮业用人单位在招聘中,明确设定了乙肝五项检测的门槛。这些,无疑给乙肝病毒携带者带来巨大的伤害,尽管有的通过司法途径讨回了说法,但心理阴影却挥之不去。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个原因是,对乙肝知识宣传不够。乙肝是血源性传播性疾病,不会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传播乙肝病毒;乙肝病毒携带者不是乙肝病人,身体没有临床症状,肝功能正常,不会因一般的生活接触、共同学习、工作等对周围人群构成威胁。学校和用人单位所以把乙肝病毒携带者拒之门外,一些乙肝病毒携带者所以被搞得灰头土脸,都在于缺乏这方面的知识。另一个原因是,立法不到位。即没有通过完善法律法规遏制乙肝歧视,致使一些学校和用人单位自随意作出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性规定,将他们拒之门外,维权也困难重重。还有一个原因是,卫生部门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按理说,乙肝知识的宣传、体检标准的制定及其监管,卫生部门不仅具有权威性,而且责无旁贷。近年来,虽然社会上乙肝歧视甚嚣尘上,却很少看到卫生部门站出来为乙肝病毒携带者撑腰。

    目前,全球有乙肝病毒携带者3.5亿人,我国为1.2亿,约占全球的三分之一。对待乙肝病毒携带者,应以立法形式在全社会消除歧视,并通过日常体检、预防、护理和治疗等措施减少发病率和死亡率。从这个意义上讲,卫生部正研究制订取消乙肝血清学检测的指导性意见,无疑是人性化之举,令人为之期待。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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