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游戏致婴儿死亡”理应追究法律责任

2009年11月14日 07:49   来源:西安晚报   魏文彪
    12日下午,南京市卫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由专家、网民、记者等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南京儿童医院患儿死亡事件的最终调查结果:患儿家属的投诉情况基本属实,上网玩游戏的当事医生已被吊照开除。(11月13日《西安晚报》)

    由专家、网民与记者等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经过独立调查终于还南京儿童医院患儿死亡事件以真相,值得欣慰。但是,事件中上网玩游戏的当事医生仅被吊照开除显然不够,笔者以为还应对其依法追究刑责。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大医疗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在主观方面存在过失,并致使就诊人死亡或健康受到严重损害。在南京儿童医院患儿死亡事件中,患儿家属在患儿病情出现恶化情形下去找值班医生,值班医生正在玩网络游戏,不肯去救治患儿。患儿家属第二次去找值班医生时,该医生虽然推脱一阵后去病房看了患儿,但是没有作出任何处理就又回到了值班室。当事医生的这些表现显然符合构成重大医疗责任事故罪有关严重不负责任与存在过失并致就诊人死亡的主客观条件,理当被以重大医疗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

    尽管我国现行法律并未规定见死不救罪,即并非特定利害关系人在面对他人面临死亡危险时,不用承担必需施以救助的法定责任,但是医务人员与被送到医院医治的患者存在特定利害关系,所以医务人员在患者出现危急情况时不予施救,并致患者死亡或身体健康受到严重损害,难以免除其法律责任。

    另外还需看到的是,尽管在类似南京儿童医院患儿死亡等事件中受到损害的,仅是当事患者这样的特定事件当事人,但是如果医务人员可以在患者病情危急时不予施救,则所有的患者与民众都可能会是潜在的受害者。从这个意义上说,像南京儿童医院患儿死亡事件当事医生这样的见死不救行为,实际还涉嫌损害与危害公共利益。而司法机关决定是否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的主要判定标准之一,即是看其行为是否对公共利益构成损害与危害。从这个角度看,也唯有依法追究类似南京儿童医院患儿死亡事件当事医生这样严重不负责任的医务人员的刑责,才能对更多的医务人员起到有力的警示作用,使广大患者与民众生命健康权得到更大程度上的保障。(作者系媒体从业者)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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