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捞尸”:期待调查进一步深入

2009年11月11日 07:40   来源:沈阳晚报   
    三位大学生因救人献出了年轻的生命,而“天价捞尸”事件却刺疼了人们的心。近日,荆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调查情况,认定“荆州市八凌打捞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波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对其拘留15天,并处1000元罚款。然而,这个调查并未消解笼罩人们心头的种种疑云,人们期待调查进一步深入。

    调查通报认为,荆州相关部门处警及时得当。但是,消防、水上公安以及海事等部门到达现场后,打捞尸体的工作为何偏偏落到一个缺乏资质、一直不纳税的企业头上?八凌公司成立一年多从未缴纳一分钱的税款,而且主要从事沉船、沉物打捞业务,并没有打捞尸体的项目和资质。在八凌公司索要3.6万元打捞费、敲诈勒索300元香烟和矿泉水费时,当这家公司为索钱曾多次中断打捞时,在场的工作人员为什么不进行制止或协调,致使敲诈勒索行为得逞?在场的工作人员是否涉嫌行政不作为?

    在政府紧急救援严重缺位情况下,引入规范的市场机制,未必不是好事。据知情者说,八凌公司基本垄断了整个长江荆州段江面的打捞业务,打捞一具尸体不少于万元,年收入不低于百万元。对于尸体打捞这样的暴利行业,当地物价部门有无明确规定?八凌公司长期存在超范围经营,有关部门是如何监管的呢?据报道,八凌公司总经理曾表示,打捞公司挣的钱他不能全得,许多还得用作“打点费”。纵容“天价打捞”现象长期存在不正常,其背后暗藏怎样的利益链?还需进一步调查和澄清。

    调查通报称,“目前看没有发现这个公司(八凌公司)有暴力垄断行为”。八凌公司曾声称“只救死的不救活的,钱不到位就不救人”,而且多次警告渔民不许打捞长江荆州段的尸体,否则“砸你们的船,烧你们的网”——如此冷漠和猖狂的行为,不仅延误了最佳救人时机,而且是对法律尊严的蔑视与挑战,其目的是否涉及垄断打捞业务?有关部门是否进行过深入调查和澄清?

    三位大学生走了,他们的遗体上覆盖着鲜花。据报道,荆州市今后将设立两个公益救助岗位,专门从事长江江边紧急施救工作。这是一个进步,但是,对救人英雄最好的纪念,是把调查深入下去,使“天价捞尸”的真相大白于天下。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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