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权匪化,伤民的“狼牙棒”

2009年10月25日 08:28   来源:中国青年报   周建邦
    广州一男子新买面包车遭“钓鱼执法”。当事人求情时,车管所工作人员说:“你是不是傻啊,你这几天有没有看报纸啊,钓鱼你懂不懂?”(10月24日《南方日报》)

    连日来,上海“钓鱼执法”成了舆论关注的焦点,并遭无数人口诛笔伐。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非但没有成为一个反面教材,倒成了一个“榜样”,行政执法人员不但不以此自省,反而认为这是正常之举,不以为耻。由此可见,“钓鱼执法”的严重程度是相当深的。

    行政执法部门明知“钓鱼执法”为公众反感,却偏偏情有独钟,最直接的原因是其部门利益的驱动。而换个角度来说,“钓鱼执法”折射出一些行政执法部门的“公权匪化”倾向。

    执政为民是公共权力合理性的前提,也是其合法性的基础。公共权力一旦匪化,为了部门私利不惜将秉公执法的路子走歪,这不但会让政府的公信力流失,公权存在的合理性、合法性也会受到公众的质疑。

    公权匪化的后果如此严重,但出于部门利益需要,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对以“罚”代“管”情有独钟,专门网罗一些“古惑仔”式的协管员,指使他们“捞票子”;或是迷信暴力执法,对所谓的“以赖治赖”一往情深,网罗一些“泼皮”式的协管员,指使他们去“拔钉子”。

    公权的匪化,意味着本该保护公众利益的公共权力异化成了伤民的“狼牙棒”,其结果只能是损害公众利益,而养肥了一些“食利阶层”,养肥了一批“蛀虫”。更为严重的是,政府的公信力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也将无从谈起。面对“狼牙棒”,普通百姓一般会选择隐忍退让。可与此同时,官民间的矛盾会逐渐积累,其结果将是非常危险的。

    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公权匪化与“依法治国”格格不入,也与“执政为民”背道而驰。从制度层面上对公权匪化进行根本治理,是推行依法治国、推进民主进程的必由之路。否则,对公权匪化坐视不管,对伤民的“狼牙棒”听之任之,执政将何以为民?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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