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件”反腐莫非要逼“猫养鼠”?

2009年10月24日 08:11   来源:扬子晚报   温国鹏
    河南省检察院推行后进单位问责制,实行末位淘汰,对连续处于全省查办职务犯罪数量末位的省辖市检察院,责令该院反贪(反渎)局长限期改进,否则调整岗位。(10月23日《河南商报》)

    养猫的最终目的不是抓老鼠,而是保护粮食不被老鼠糟蹋,如果主人一味地把抓住几只老鼠作为对猫的工作优劣的唯一评价标准,就难免会闹出逼“猫养鼠”的笑话。反腐的最终目的也不是抓贪官,而是为了维护官员的廉洁性,如果只盯着抓了几个贪官,甚至把它作为对反贪官员奖惩的唯一标准,那岂不是要让本是反贪的官员天天祈祷贪官越多越好?

    再者说,就算是我们能理解河南省检察院急于反腐的良苦用心,但在这样巨大的数量压力下,反腐案件的质量如何,大家就不能不在心里画问号了。反贪局不是生产工厂,负责反贪的检察官也不是生产一线的工人,不能给他们实行“计件工资”,无论怎么看,这种靠反腐案件数量来定反腐工作质量的做法都欠妥当。

    更何况,不知道政策的制定者想过没有,万一人家某个反贪局辖区内就是因为反贪工作做得好,吏治清明,以至于一年也查不了几件反腐案子,这本应是受到嘉奖的原因,而今却成了工作不力的证据,这样的结果是否合理?难不成,没有贪官你要逼得反贪局自己先制造几个贪官出来不成?

    猫的工作做得好不好,你只要检查一下自己的粮仓丢没丢粮食就成了,别光顾着计算猫抓了几只老鼠。如果真的把评价标准简单地变成了纸面上的一二三四,那你到底是要激励“猫抓鼠”还是要逼得“猫养鼠”?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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