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应领悟“监督是对官员爱护”的真义

2009年10月24日 08:05   来源:羊城晚报   朱四倍
    各级官员在行使公共权力时,不但要敢于面对错误,更应接受人民广泛的批评,如果对人民批评政府及公务员的行为加以惩罚,那是绝对错误的。特别是对各级政府官员来说,对此最好的反应就是接受监督,容忍监督可能带来的伤害和监督的可能不准确性。

    中组部部长李源潮近日在浦东、井冈山、延安干部学院2009年秋季开学典礼上说,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既是对干部的严格要求,也是对干部的关心爱护。领导干部要摆正个人和组织、个人和群众的关系,真心实意地听取各个方面的意见,习惯于在严密的监督下工作。(中新网10月22日)

    中组部部长李源潮指出,有些干部喜欢我行我素,不愿意接受监督,好像监督是跟自己过不去。这是一种极其错误、有害的认识。事实一再证明,主动接受监督的干部较少犯错误,拒绝接受监督的干部很容易走向腐败。这番话语道出了常识,监督官员不是与官员过不去,是为了保护官员,是关心爱护官员,但是,在现实中,有多少官员能领悟其中的真谛呢?

    安徽省巢湖市委书记周光全,任职4年多,共受贿80多次、贿款达人民币300多万元,周光全自爆:“干部做到我这个级别就没有监督了。”个中原由耐人寻味,但是,逃避监督,害怕监督,认为监督是与自己过不去的心态也一一流露。

    放宽视野,已经有不少官员尤其是高级官员开始迈出了接受监督的步伐。如国务院副总理吴仪曾针对当前存在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而道歉,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因节能环保任务没完成而鞠躬检讨,都得到了舆论的赞扬。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说:“没有不受监督的部门。从安监系统的实际情况看,违纪违规的现象是存在的,要虚心接受监督,包括媒体监督。”这些都是可喜的,但是,在现实中,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各级官员对错误的遮掩,如以“集体决策”为名逃避责任;是各级官员对监督的无视甚至打击,如各种“诽谤”案的出现等。

    可以说,勇于承认错误和敢于接受监督并没有完全成为官员们的自觉行为,相比之下,“监督是对官员爱护”就有了多种可以进行审视的价值。马克思早在巴黎公社时期就指出,要使政府工作人员成为人民的勤务员,而不是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老爷们,必须使他们总是在公众监督之下进行工作。毛泽东也指出: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不管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指出都行。只要你说得对,我们就改正。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的办。事实上,用毛泽东的话说就是:接受舆论监督也是为人民服务的必然要求。

    各级官员在行使公共权力时,不但要敢于面对错误,更应接受人民广泛的批评,如果对人民批评政府及公务员的行为加以惩罚,那是绝对错误的。特别是对各级政府官员来说,对此最好的反应就是接受监督,容忍监督可能带来的伤害和监督的可能不准确性。

    从社会的角度来说,官员越是敢于承认错误,敢于接受监督,就越能证明一个社会的理性程度。如果这样的现象成为社会的常态,那么,就可以认为这个社会是一个常态的社会,是一个充满了公共理性的社会。推及开来,对干部的监督,就是对干部的关心爱护。

    既然世上没有完人,我们也没有理由苛求官员的“无瑕”,只要官员愿意接受监督和承认错误,未尝不是一个好官员。相反,那种拒绝监督的官员,恐怕很难称得上是一个好官员。

    官员能领悟“监督是对官员爱护”的真义吗?这是摆在官员和社会面前的一个绕不开的问题。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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