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发布要跑赢谣言

2009年10月23日 09:55   来源:中国网   朱四倍
    10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重庆新闻发言人培训班上,中国传媒大学国际传播学院刘笑盈教授给重庆市的新闻发言人支招:“掌握主动权,不能让政府信息发布跑不过谣言。”(10月22日《重庆晚报》)

    一个处于突发公共事件状态下的社会,通常也处在谣言四起的状态中。我们知道,谣言,历来是突发公共事件的伴生物,早在文字产生之前,谣言就借助人们面对面的传播而广泛扩散。而在当下,无论是在突发公共事件是否已经发生的情况下,谣言之所以被公众相信,不仅仅是因为谣言本身具有的杀伤力,更是由于人们面对正在发生的危机以及无法掌控信息的前提下为自身预设的恐慌。隐藏其后的事实就是“政府信息发布跑不过谣言”。

    无论是河南开封杞县“钴60被传泄漏事件”,还是武汉市“六连号”事件,甚至可以说在每一起公共突发事件中,都让我们见识了谣言的杀伤力,其传播速度和影响范围已经到了令人震惊的地步。当谣言初步形成时,公众若无法从政府那里获知权威信息,就只好轻信小道消息,以致引起恐慌,这必将伤害政府公信力。而只要开始处置得当,民众也就不用为此埋单了。可惜,一些政府处理谣言的方式是“先堵再伺机处理”,最终延误了处理的最佳时机。也就是新闻所说的“政府信息发布跑不过谣言”。

    谣言的传播,会在很大程度上不真实地呈现事件的情境,所以谣言本身能够成为整个事件过程的重要因子,并可能导致治理的失效,使其在更深层次上蔓延甚至持续下去。正如奥尔波特等学者所言:“谣言的散布,一直是重大的社会和心理问题,在危机时刻更是如此,每当社会局势紧张,不实的报道便恶毒地增长。谣言或散布不必要的担忧,或夸大希望,从而使道德遭到破坏,国家安全受到威胁,尤为有害的是,它们传播敌视和仇恨的有害偏见。”因此,我们有足够的理由要求“政府信息走在谣言前面”。

    美国总统约翰逊说过,“在国家安全许可的范围内,人民能够得到全部信息时,民主政治才能最好地运行。”也就是说,满足公众信息权就是让公众可以辨认和检测社会的状况,无论是灾害信息还是鼓舞人心的信息。而在满足公众信息权的同时,政府的公信力也得以提升,更重要的是一个有序的社会使得对于危机的克服成为可能。

    谣言是民众社会经验的一种反映,是他们对社会某些现象的一种发泄。常识告诉我们,谣言止于透明,止于法治,止于科学,止于通畅社会空间的建立。透明包括政府工作的透明,媒体的透明,群体的透明和个体的透明。从根本上反击谣言,就要铲除产生谣言的土壤。因此,我国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应该从法律层面加以制度化的完善,从体制的高度来规范化,克服过去“不敢说”,“反映慢”乃至“假说”等缺陷。在对待突发事件时,应第一时间高质量地公开相关讯息,使得谣言在尚未形成之前就丧失其生长的土壤。

    公众从来不会因真实信息而恐慌,只会因信息虚假而恐慌,因为当政府不能提供真实信息的时候,社会上的流言、谣言就会提供相反的信息,结果给社会稳定造成更大的影响。谣言不可怕,就怕“谣言当家”,要消除“政府信息发布跑不过谣言”的滋生土壤。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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