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全国小型车辆将迎来首个高速公路节假日免费通行日。对于交通部的紧急通知,地方交通厅人士对记者称“有很大指导意义”,但具体一五一十的实施细则制定,依旧要靠地方“因地制宜”。(9月12日人民网)
距离中秋节仅有十几天的时间,各地对于交通运输部紧急通知虽承认“有很大指导意义”,却迟迟无细则出台,观望甚至抵触的心态昭然若揭。
个中原因,无非是有部门利益、经济收益牵涉其中,才使得地方上对此集体“磨蹭”,很不“感冒”。其中,“企业筑路收费天经地义,政府如果想实行免费政策,应该首先收回经营权”的想法颇具典型性。如果说前半句,还有自辩的成分;那后半句,就颇有“抗上”的味道了。但也忽略了“国家对于直接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事项具有决定权”这一基点。
俗话说“会说的不如会听的”,企业筑路收费的确算得上是合情合理,但“节假日高速免费”的政策利好,并非天天如此,而是仅限于个别节假日,且是国家出于民生为本的通盘考虑,以及为货畅其流、提振经济而采取的慎重决策,岂可因路桥公司以及部分管理部门的蝇头小利就改弦更张?二者相较,孰大孰小,不言自明。
至于“免费通行除了涉及交通部门外,还涉及发改委、交警等,各部门都有各自的出发点和考虑点”的托辞,貌似有苦衷存焉,实则仍无异于“一推六二五”式的卸责。因为,交通运输部的通知已将免费的时间、范围、交通疏导、讯息发布和应急的措施都做了较为详尽的规定,甚至发布了统一的免费通行临时交通诱导标志牌制式,如果利益攸关方还犹如“守株待兔”般静等与公路经营者的“有效沟通”,等待他们“慨然”允诺,那就不能不令人怀疑其贯彻落实这一被称为“国民崭新福利”的诚意。而假如地方上对于这一民众期盼已久的好事敷衍了事,那与“画饼充饥”又有什么不同呢?!
今年,恰逢中秋佳节和国庆长假连在一起休8天,期待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能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紧急行动起来,把国家出台的好事做好,实事做实,从而使得“节假日高速通行免费”能成为真正的民众福音。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