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节日免费”为何地方还没公布细则?

2012年09月13日 06:44   来源:大众日报   舒圣祥

  中秋节,全国小型车辆将迎来首个高速公路节假日免费通行日。据9月12日《第一财经日报》报道,截至目前,仍没有任何一个省份明确出台机场高速是否免费等相关细节措施。与此同时,部分路桥公司抵触情绪依旧,福建省一名高速公路公司高层人士表示:目前并未收到地方相关部门的正式通知,等收到正式通知后再研究要不要免费。

  众所周知,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是由交通运输部、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联合制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出台的。随后,交通部的“紧急通知”,发布了统一的免费通行临时交通诱导标志牌制式及设置要求,明确了小型客车实行免费通行的时段和免费通行车辆的范围,并且就交通疏导、讯息发布和应急措施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显然,交通运输部的该通知本身就是一份实施细则,地方政府层面只需要认真执行,无需额外出台实施细则。

  因此,“尚未有一个省份明确出台实施细则”的回应,也许本身就是一个伪问题,而且有可能成为不落实免费规定的借口,这是值得警惕和注意的。既然相关部委的规定已经如此明确,地方认真准备落实即可,何须多此一举出台实施细则呢?事实上,国务院文件中唯一留给地方自主决定的就一个内容,那就是机场高速是否免费由地方决定;除此之外,我不认为地方还有出台任何地方版细则的必要,一方面高速路节假日免费本身并不是一个特别复杂的事情,另一方面也根本没有讨价还价和因地制宜的商量余地。

  地方路桥公司表示,“目前并未收到地方相关部门的正式通知,等收到正式通知后再研究要不要免费”;其实,这只是路桥公司的措辞,节假日免费根本不存在什么“研究”空间。自从国务院文件公布,节假日免费就已经是成文的法规,并不需要具体通知到每个路桥公司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地方政府或路桥公司有法不依、有规不遵,不仅小客车司机到时可以拒绝缴费,相关部门也必须对这种行为作出处罚。

  当然,节假日免收通行费,无异于从路桥公司身上割肉,他们不愿结束收费也是可以理解的。这也提醒联合制定节假日免费通行文件的相关部委,要确保该优惠政策不打折扣地落实,在切实做好与收费公路经营者的沟通工作之外,还非常有必要制定严格的罚则以约束路桥公司可能使用的各种变相抵制手段。

  现在,国务院文件已出,路桥公司不去积极准备实施,反而等待地方交通部门的最后通知,这种态度首先就不对。对于地方政府而言,负有落实节假日免费通行新规的直接责任,应不折不扣地保障免费政策落实。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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