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空姐代购逃关税被判刑动了谁的奶酪

2012年09月07日 08:41   来源:新华网   杨涛

  9月5日,记者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理了一起离职空姐走私化妆品案。这名离职空姐系一家淘宝网店店主,长期携带从国外免税店购买的化妆品入境销售而未申报,共计偷逃海关进口环节税人民币113万余元,涉嫌走私,被判刑11年。这起案件引发了广泛热议。一些人认为法院判刑太重,更有人认为她的行为根本就不构成犯罪。

  代购本身并没有“原罪”,但代购并不等同于免税。如果依法缴纳了海关税或者代购的物品本身属于免税,那么代购就是正当合法的;如果代购的物品不属于免税,且逃避海关税收,则是非法的,涉嫌走私。认为离职空姐无罪的网民显然是将代购与免税相提并论了,在更深层次上讲,则是因为惩罚离职空姐的行为直接影响到一些网民的利益。网民喜欢逃税的代购,这背后的因素值得我们反思。就同类商品而言,国内的增值税、消费税等各种税收叠加起来,价格往往比国外的价格高得多,这让网民热衷于海外代购。

  在如此现状下,海关部门却收紧口子,抬高了网民外购的成本。1994年海关出台规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限值为800元,免税额为400元;寄自或寄往其他地区的个人物品限值为1000元,免税额为500元”。而到了2010年,却规定“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才予以免征。

  从法律角度上讲,离职空姐代购逃关税被判刑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并非法律上没有问题的事情就可以经受起现实的拷问,我们的政府机关能否通过降低税收和各种费用,让我们也能像国外一样购买到物廉价美的商品呢?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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