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时八年的争议后,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有望在今年10月推出。据悉,国家发改委已经完成了《方案》初稿的起草工作,目前正在深入征求部级以上官员的意见。
与所有其他改革相比,收入分配改革无疑是牵动最多人心的大事。众所周知,当今中国已成全球贫富两极分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数据表明,中国社会贫富差距由改革开放初期的4.5:1扩大到目前的接近13: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1998年的2.52:1,扩大到2011年的3.13:1。全国收入最高的10%群体和收入最低的10%群体的收入差距,已经从1988年的7.3倍上升到目前的23倍。全国居民基尼系数,1990年就已经达到0.445,接近国际上公认的0.45警戒线,目前的数据尚未公布,但我相信只会更严重,而不会减轻。所以收入分配改革的确不能再拖延了。
可以想象,今年10月就将推出实施的这项改革,对于无数沉沦底层、无缘或较少分享改革开放成果的人们来说,无疑是大旱之际突闻雷声,势必将激发其无限的期待和想象。
然而,这却是一场巨大的系统工程。如同中国历史上多次变法改革一样,缩小贫富差距,改变以往切财富蛋糕的方法,对社会财富和利益格局进行重新调整,势必牵连广泛。不仅会遇到既得利益者的重重阻力,而且其本身也不是一两年就可毕其功于一役,还需要社会各个系统的综合运动,比如政治民主化改革的配套。
仅就收入分配改革而言,不仅要循序渐进,更要体现轻重缓急、突出中心,紧紧围绕缩短贫富差距这个核心来进行。
比如,所谓的“控高提低”,首先该“提”哪个阶层?收入最低的群体是哪个?当然是农民。怎样缩短差距?显然不能仅仅是抑制垄断官商高收入阶层的不当高收入、而农民收入却原地踏步不前。显然不能这样,而是要同步提高农民的收入。这就涉及到农民种粮补贴制度和切实享受土地流转收益制度上来。
但令人不解的是,在媒体报道的《方案》共涉及十大问题中,并未涉及到这个;此外,“十二五”规划提出,我国最低工资标准将达到年均13%的增长速度,而种粮农民的收入却没有对应的制度保障。如果真的不考虑收入最低、人数最庞大的农民群体,缩短贫富差距恐怕力度就会大打折扣。
再如,劳动收入与资产收入,是否不分轻重共同提?值得讨论。在《方案》所涉及的十大问题中,其中有“提高居民可直接支配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一项。这一项改革的背景是:目前我国人均国民产值已经达到5000美元以上、从而进入中等发达国家行列,但是,我国居民人均居民可直接支配收入却远低于5000美元而没有相应地进入中等发达国家之列。所以,“十二五”规划中,首次提出了“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双同步”问题。
于是,有评论将“双同步”当作调整收入分配格局的关键。对于这个论断,笔者有不同看法。居民可直接支配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高低,与收入悬殊与否,并无直接的因果关系。“双同步”中的第一个“同步”,并不是调整收入分配的手段,而是调整后的结果或目标。笔者主张将其改为“提高劳动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是因为,“居民收入”的概念,已经包含了“劳动者收入”,除了劳动收入外,还包括是资产收入,而资产收入显然只是相对富裕的阶层才拥有。如果不加区分,就成了劳动者和资本者共同提高,这就难以体现缩短贫富差距的初衷了。相反,如果区分开来,集中提高劳动收入,既能缩短贫富差距,又能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产值中的比重。
事实上,分配改革将涉及许多关键问题。除上述以外,初次分配与二次分配的比重关系如何确定?如何处理高收入者高税赋与高级劳动者应享的高薪的关系?企业中经营职位和一般职位间收入差距20倍以上是否合理?效率效益与公平正义孰优孰先?等等,都需要广泛深入的讨论。
总之,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设计,不能由某个政府机构闭门造车,而是要充分发扬民主,不仅让“部级以上官员”讨论,也须经广泛讨论,甚至其最终决策,也可以由人民代表大会或其他民意渠道表决通过。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