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大概都晓得,公务员不能经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章《惩戒》的第五十三条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的内容里,第十四条便是: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但是似乎不是所有公务员都知道这一点。人民网消息,近日有网友爆料称,自己捡到一档案袋,袋中银行账户过账资料显示,户主薛国强从2006年6月至2011年3月,在农信社账户交易814次,其中单日最大交易额达到一千万元。检索发现此人系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的公职人员,质疑其收入合法性。涉事方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县委宣传部回应称,薛国强确实系公职人员,此人为平顶山市工商联副主席,但同时也是河南省广天建安集团董事长,巨额账目应该是来自自己的私有企业,并不是公务员工资。
如今,“一不留神”四个字真火。“微笑局长”一不留神笑过了头,被网友“八”出N多块名表;这位薛国强一不留神丢了账户资料,让整个县、整个地方都陷入了极大被动。
河南省广天建安集团是一个集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和生物科技开发等多种经营为一体的综合性民营企业。而商联组织,是由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也算不上是国家单位。但是,偏偏就有人在网上给薛国强来了个“大起底”:其一,在《郏县大事月报》中,经常有“薛国强”视察工作的内容,这是他履职的证明;其二,郏县官网“四大班子”中有“薛国强”的名字,这是他被纳入行政编制的证明;另外,账单显示“薛国强”每月都领工资,这是国家财政负担他工资福利的证明。所以,薛国强确如郏县县委宣传部回应所称为公务员,是确凿无疑的了。
有着日交易额高千万元的私营企业,同时还能坦坦然地享受着公务员(甚至是领导干部)的工资和待遇,真乃奇事。不知国内有多少公务员能有着这么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如此稳固的社会地位。从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县委宣传部的回应中我们不难推断,在该市该县,公务员不用偷偷摸摸背着人经商获取私利,而是可以光明正大地行事。难道国家公务员法在该地已经被官方“权威”修改了?或者是做个新政试点?当然也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有人视国家法律如无物,公然商而优则仕,以图公私互济,名利双收。
对于群众的质疑,河南平顶山郏县官方已经迅速做出了回答。但这份官方回应却恰恰成为人民群众对于该市该县的政府部门进行更深刻更坚决质疑的有力证据。“公务员”薛国强必须接受非法所得财物被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处罚,且要接受严厉处分甚至开除公职。同时,薛国强的上级领导必须接受纪委的调查,查查“官商一体”为什么能在这个地方大行其道。当然,监察部门的动作可一定要快些,不然,一不留神,很可能又出现关键人物“闻风出逃”的闹剧了。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