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期待更进一步

2012年08月29日 10:23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赵民望

  一段时间以来,广东所推进的行政体制改革,在取得诸如政府机构上的“大部制”、放手发展社会组织等实验结果之后,其阶段性、局部层面的突破显然得到了中央的重视与肯定。因此,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决定取消和调整314项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的同时,更是批准广东省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试。

  中国行政体制所累积的冗长、泛滥的审批环节,已经成为扼杀社会创新与进步的瓶颈。这种无所不在的审批制度,一方面限制了公众的权利,大量消耗了公共资源;另一方面,背离了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目标,维持了权力寻租的空间。而且,几何般增长的行政成本、低效率,进而又转嫁给公众,深受其害的莫过于广大中小企业。于是,中央提出要坚定不移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正如国务院会议所强调的那样:广东省处于改革开放前沿,市场发育程度较高,经济社会发展正全面进入转型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十分紧迫。在广东省进行改革试点,对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实际上,针对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在广东由来已久。2000年、2002年、2004年、2009年,广东先后进行了四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取消和调整了2300余项审批项目。尽管如此,跟许多地方相似,广东的政府审批改革也曾像割韭菜一样,割掉一茬又长一茬。很多政府审批其实就来自于政府的各种红头文件,每一轮改革潮之后,各种审批又会以各种借口“卷土重来”。

  前不久,广东省委、省政府刚刚公布了《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和省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首批目录,第一批取消和调整审批事项354项。应该说,广东体制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如何突破并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政府部门权力和利益格局才是关键。这一次,广东省的先行先试的基础是什么?又出会出现怎样的结果?

  广东提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关系广东前途命运,想要再造体制竞争力,这无疑就是一场必须打赢的硬仗。况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对象正是政府自身。因此,对于这场“自我革命”,不是党政机关内部关起门来搞方案,而是面向群众敞开大门搞改革。广东成立了省转变政府职能决策咨询委员会之后,又明确宣布:对行政审批实施目录化管理,向社会公开保留审批事项目录,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建立起长效监督机制,以防止旧体制复归,这是广东简政放权再深入的一步。

  目前,能够验证广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初步显效的就是曾经广泛存在的“企业落户注册难”。传统企业注册登记制度行政审批事项种类繁多,程序繁杂,“注册一家公司要盖十几个章”、花上几个月、一两年都是常态。根据佛山市的清理,发现企业注册登记共有80项审批事项,涉及17个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事项及其权限设定为佛山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事项。现在,佛山企业注册登记新政获批施行,注册公司最快就1个小时。

  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放权是重点,广东全省商事登记制度的改革已出现了深圳、珠海的不同版本。顺德通过政府部门推行的“双轨制”为企业服务,而佛山则结合实际推出“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以保证登记制度改革能够有效平滑过渡。付诸实施的《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商事登记管理办法》,则是全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来首个有地方法规支撑的改革试点地区。仅从商事登记改革来看,广东的行政体制改革好戏还在后头。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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