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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大桥垮塌可以慢慢调查,但要经得起群众公评

2012年08月24日 14:58   来源:齐鲁网   郭文婧

  8月24日晨,哈尔滨阳明滩跨江大桥数十米引桥发生整体塌落,4台货车掉落地面。目前,已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据悉,该桥去年11月6日建成通车,通车还不足1年,估算总投资18.82亿元,为中国长江以北最长跨江桥,工期仅18个月。(《新华网》8月24日)

  事故已出,信息已传遍全国,想瞒是瞒不住了的。事故之后,除了处理死伤人员、财产理赔之外,事故原因的调查、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追究,也必将随之进行。调查地彻不彻底,直接关系着责任的承担,更关系到经验教训的总结、警示威慑作用的发挥。希望这次事故原因的调查,不要像以往那样匆匆就得出了结论;调查可以慢慢来,但调查结论要科学细致,要经得起群众公评,要经得起历史检验。

  国外公共安全事故的调查,先要成立独立的调查委员会,然后动用直升机、计算机成像、甚至是复原实验等繁琐的过程,没有一年半载根本出不了调查结果。相比之下,我国的调查,就有着三个鲜明的特点:一是调查人员的组成,主要是权威专家和官员;二是调查过程比较传统,除了看现场、听汇报,就是查资料;三是结论得出的时间快,短则两三天,长则个把月。

  一次公共安全事故,是一次危机,危险中也有机遇。中国和国外不同的调查风格,调查结论的“待遇”也不一样,除了都可以直接作为呈堂供证之外,国外的群众往往能够欣然接受,该追究责任的基本都会被追究责任,从而将危险转变成了增强公信力的机遇;而国内则往往难免质疑之声,不仅质疑结论本身,甚至是调查人员、调查过程都会遭到质疑,让政府尽快息事宁人的愿望难以达到,还让本已脆弱的公信力再次受到伤害。

  哈尔滨大桥垮塌事故的新闻,有几个关键词值得特别注意,一是定位高,中国长江以北最长跨江桥,这就需要追问决策的科学性、论证的科学性、设计的科学性等问题;二是投资大,18.82亿元,涉及到钱就必须追问中间有没有权力寻租、有没有贪污受贿、有没有以次充好等问题;三是工期短,仅仅18个月,有没有赶工期的问题、有没有违规发包承包的问题、有没有质量监理不到位的问题等,都需要作出回答;四是使用时间短,通车还不足1年,这中间的管理问题是否到位了呢?

  目前,哈尔滨大桥垮塌事故已引起了全国的广泛关注,门户网站新闻后面的跟帖都差不多超过了10万,对可能出现的调查结论,作出了极尽所能的讽刺,比如“是车太重,与桥质量无关”、“这是俄罗斯的风刮到了哈尔滨,跟人没关系,是天灾”、“没有胶水,搭上去的,没搭稳”、“是临时工决定和修的”、“是建桥的钢筋水泥质量太好,压跨的”、“钱都吃喝了,节俭建设没有错”……这些讽刺,一方面表示了对过去类似调查结论的不满,另一方面,实际上也是一种调查方向的指引。

  吸取以往的教训,笔者建议哈尔滨大桥垮塌事故的调查,在及时保护好事故现场之后,可以慢慢来,一是像国外一样,在全国范围内慢慢遴选出由国内外专家、纪检人员、当事群众、志愿者等共同构成的独立调查委员会;二是调查过程中,不要再仅仅依赖肉眼,要引入国外的先进做法,特别是高科技的应用,一点一点地论证、排除,用时间保证一个系统的、有说服力的调查报告;三是成立一个独立的调查监督组,将参与事故调查的所有人员的详细背景、每天的调查情况都一一上网公开,并将群众的调查举报和建议及时反馈给调查委员会,不要放过任何一个线索,也保证调查过程中不再发生腐败、亚腐败问题。

  大家都知道,事故调查涉及到很多的复杂因素,是一件费时费力不讨好的事情,所以本就没有期望有一个很快看到调查结论的惊喜,所以,调查人员完全不需要紧迫感,慢慢来,拿出一个无可挑剔的调查报告,这就是对人民最大的负责,也是给人民最大的惊喜。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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