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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市长都反对的户改”户籍法倒逼有必要

2012年08月21日 09:30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郭文婧

  看来,在综合配套改革深化的同时,以制定出台《户籍法》倒逼户籍改革的推进,是很有必要的

  从2001年户改文件下发,到2011年国务院文件《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出台,皆提出地级市以下市区全部放开户籍制度,但是却迟迟落实不下去。今年四五月间,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多部委参加的专题调研组在全国不同城市调研发现,“户改几乎遭遇所有市长的反对”。(8月20日《国家财经周刊》)

  2011年,官方统计数字显示中国城镇化率达51.27%,但其中城镇户籍人口只占35%。这也就意味着,漂亮的城镇化率下还有16%的人处于“半市民化状态”。由于这部分没有城市户籍的人无法享受应该享受的教育、社保、医疗等诸多福利,实际上他们是“被市民化”了。这种“被市民化”的城镇化,不利于城市的融合,不利于消费潜力的释放,终究不利于城镇化和中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通过户改,让中国城镇化率的统计数字真正名副其实,不仅是释放内需潜力、提升消费模式、助力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更是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要求。通过户籍的改变,实现权利平等,并通过就业和收入结构的改变,使进城农民能有尊严地参与和分享城市化的成果,分享城镇中的现代生活,真正给予所有进城的农民自由的迁徙权和选择权,是科学发展观的应有之义。

  尽管“户改几乎遭遇所有市长的反对”,但市长们的意见并不完全等于民意。通过制定《户籍法》,将决定权交给人大,或许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实际上,在上个世纪末期,制定《户籍法》的呼声就已经较高,期望通过《户籍法》打破中国根深蒂固的城乡二元体制。2004年初,公安部法制局表示正抓紧调研起草《户籍法》,以真正“保障我国所有公民的平等自由权”。2011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完成了《兵役法》、《居民身份证法》的修改,均涉及了敏感的户籍制度。目前,我国制定出台《户籍法》的物质、精神、社会基础,都已经具备,完全可以以立法的形式突破户改的阻力。

  但是,利国利民的户改,为什么“几乎遭遇所有市长的反对”,其原因我们不能不重视。调研中,在现行财税体制下,财政压力几乎是市长们反对户改的一致理由。因为户改,就意味着城镇福利制度覆盖的范围要扩大,城市整个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的供给压力将相应增大,但随着房价调控以及住房限购政策的实施,土地出让收入增长的预期被压制,加上债务问题日益引起重视,地方债务和金融贷款也不可能无限度扩大,财源成了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

  实际上,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地方“事权”与“财权”不对等的问题,就多次被提及。2010年8月24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表示,我国计划实施一系列税改,中央和地方政府分享增值税的比例也将进行调整。2011年中央财政收入在全国财政收入中的占比下降1.6个百分点,首次低于50%,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王建新表示,中央财政将真正按照事权和财权匹配的原则,着力理顺政府间收支关系,增强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的财政保障能力。

  目前,“户改几乎遭遇所有市长的反对”,既有新一轮税改深化不够、财力难以支撑的现实原因,也面临着原来城市户籍人口因担心福利被摊薄而反对的压力,更有市长们对政府公共治理能力不自信的因素,因此,要破题几乎遭所有市长反对的户改,在综合配套改革深化的同时,以制定出台《户籍法》倒逼户籍改革的推进,也是很有必要的。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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