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党组织实事求是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是每一个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要“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在网络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我们应充分利用网络带来的表达渠道的易得性、传播速度的快捷性、受众的广泛性等有利条件,不断拓宽党员意愿表达渠道。
充分认识党员意愿表达的重要性。表达权是党员的基本权利,尊重党员表达权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追求。列宁指出:“应当对党内的问题广泛地展开自由的讨论,对党内生活中各种现象展开自由的、同志式的批评和评论。”从马克思主义政党发展史来看,当党员意愿能够科学有序表达时,党的战斗力、凝聚力就比较强;当党员意愿表达受到压制时,党的事业就要遭受挫折。对于我们党这样一个肩负着伟大执政使命、拥有8000多万党员的执政党来说,了解党员对党内事务的所思所想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无疑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的历史时期,推动党员意愿健康有序表达显得尤为重要。
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为党员意愿表达提供了新渠道。表达渠道不足是制约党员意愿表达的重要因素。现在,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使人类信息获取和信息传输发生了革命性变革,极大地改变了人们参与政治、影响政治的方式和手段。当前,网络已经成为民意集散的重要平台,也深刻改变了党员参与党内事务、表达意见和建议的方式,催生了新的党员意愿表达渠道。一方面,网络舆情的及时性、快捷性、丰富性拓展了党员的知情渠道,让众多党员方便迅速地了解到党内事务,从而为表达意愿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通过网络表达自身意愿避免了传统表达渠道的多层次性、受众的单一性、表达的高成本等不足。对于党组织来说,应积极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把网络建设成为了解党员意愿的有效渠道。应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传播速度快的特点,完善党员知情机制,主动将党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及时通过网络发布,满足党员干部的知情需求;充分利用网络受众广泛的特点,完善党员讨论机制,探索建立党员党内事务网络讨论专区等。
加强对网络时代党员意愿表达的引导。与传统表达渠道相比,基于网络的党员意愿表达更容易导致表达的无序和失控,也容易引发更多的社会关注。因此,在网络时代,我们一方面要尊重党员表达权,拓宽党员意愿表达渠道,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党员意愿表达的引导和约束。首先要在党的规章条例中对党员表达权作出明确的规定。在党员意愿表达普遍增强的情况下,必须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党员表达权尤其是在网络上进行表达的内涵、行使范围、行使形式等形成明确的条文,才能在尊重党员表达与维护组织纪律之间形成有效的平衡。其次要通过说服教育、正面阐述引导党员意愿表达。针对网络上党员意愿表达中出现的分歧、困惑,必须及时表明党的态度和立场,对于错误言论更要及时予以驳斥。再次要强化道德、法律对党员意愿表达的规范。党员必须模范遵守道德、法律。网络舆论的一些非理性倾向势必影响党员的表达行为。应把培养网络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作为党员干部道德法律素养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触犯法律的表达行为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惩处。
(作者单位:山西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所)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