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我国发生了多起食品安全恶性事件,要让消费者对食品放心,建立健全规范约束农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卫生标准,是重要的基础性工作。遗憾的是,由于这些标准的制订程序和参与主体不够透明,社会往往质疑较多:我国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标准不高是少数企业主导的结果吗?让少数食品企业主导食品标准制订,会不会给它们制造机会打击竞争对手,损害公众利益?这些疑问的解答关系到提振我国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客观地说,企业参与行业标准制订应是正常现象,舆论对此不应曲解。任何一项行业标准的制订必须要采集大量数据,而这些数据必然要来自生产一线,尤其是需要采集真正体现本行业水平的领先企业的数据。因此,这些企业是行业标准制订过程中必须依赖的主体,也是对标准进行把关和垂范执行的主体。过去,我国大量引进国外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让一批专家“照抄”。标准虽然有了,但“水土不服”。我国曾经制订出标准并据此检测牛奶中蛋白质含量,结果出现三聚氰胺事件。为了克服食品方面细节把握和经验不足的缺陷,除了必要的政府人员和权威专家参与外,让行业内社会责任意识强的先进企业在食品标准制订过程中提供技术报告和意见,十分重要,无可替代。这样不仅不会拉低国家标准,反而会让国家标准更靠拢国际先进水平,从而淘汰落后生产经营方式,杜绝风险高的不安全食品生产经营。
然而,公众对企业参与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制订似乎并不领情。首先,由于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参与食品标准制订的渠道不畅通,公众不大认可一些现行标准出现的大企业“烙印”。其次,一些中国食品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透明度方面做得不尽如人意,事后应对也相当糟糕,社会公信力岌岌可危,其参与制订的一些食品标准自然遭到公众质疑和抵制。最后,中国社会的政府主导性很强,在连续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后,一些地方政府却对本地企业从轻发落,甚至包庇纵容。无良企业危害巨大却受罚轻微,人们只会更加担心食品安全,会怀疑食品标准是政府、企业“勾结”的结果,掺杂着企业利益和地方利益。
可见,继续采用遮遮掩掩的做法,既无法解除社会对标准制订的误解,也不能有效提振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为此,必须克服部门和地方利益的局限,在标准制订过程中要避免开闭门会,让真正代表消费者的组织参与,重视消费者话语权,尽可能地与公众就标准进行良性互动。否则,无论政府把食品标准提升到什么程度,消费者也不会买账,仍会妖魔化国内品牌食品,盲目迷信国外品牌食品。此外,还应重视第三方这种公允力量对公众判断的影响。国外不少相关食品标准的研究报告都可以在公开网站上查询下载,而我们许多第三方的研究报告多数沉睡于档案堆中,消费者根本无从理解企业、政府和第三方到底在标准制订上各自发挥什么作用。国外敞开大门公开食品标准制订过程,从而让公众减少猜疑,这些有益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作者是中国社科院农发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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