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里70%是政府税费:买不起房,还是交不起税?

2012年08月16日 10:30   来源:东方网   马涤明

  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周天勇在研究收入分配差距越拉越大,以及由此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福利问题时指出,造成两极分化的一个原因就是土地制度和土地财政。房价里70%是政府税费,如果把土地出让金变成房产税,房价立马下来。(8月15日中国网)

  原来一直以为,土地出让金占到房价成本的三、四成左右,推高了房价;如果党校专家的说法更权威——土地出让金及各种政府税费占房价七成,那么,所谓“丈母娘推高房价”等“一系列”说法,就得先靠边站站。

  高房价是“成本+开发暴利”所制造,而实际上,成本当中便含着很大的“暴利”——土地暴利。政府卖地与房地产开发的双重暴利,共同制造了高房价。然而,比之开发商暴利,政府获取的土地暴利怎么说都不太名正言顺,商人可以惟利是图,但政府不可以。当然了,换一种说法,说政府在房地产开发上征收了一笔重税,概念上就清楚多了。

  中国国民的税负究竟痛苦不痛苦,官方说法和百姓感受不一致。尽管一些官方人士用“宏观税负”等专业术语解释称,中国并不存在税负痛苦的问题,但老百姓的理解则更直观、朴素:挣的钱比人少,物价比人高,而这比人高的物价,主要是高在商品含税这一块——商品价内税竟比任何一个发达国家都要高出数倍。这才是,税负痛苦不痛苦,谁纳税谁知道——间接纳税也是纳税。而这税负痛苦,在买房的感受恐怕是最深刻的。土地出让金不叫“税”,但它却是实实在在的一项重税;并还有其他各项税费,环保局、建设局、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人防办,甚至地震局等等部门都来收费。如果一万元一平方米的房价,老百姓交给政府的“税”就有7000元,就不知道,这究竟是在买房,还是在纳税?

  但有一个问题我们是知道的:所谓买不起房,很大程度上,实质上是交不起“税”。作为基本民生资源的住房和住房用地,政府征收如此一大笔重税,不合情,也不合理。

  党校专家认为,如果把土地出让金变成房产税,房价立马下来。我认为,开征房产税确是个好办法,较之土地财政制度更合理,同时可以从根本上抑制商品房投机行为。但房产税不能误伤民生,不应该向第一套房征收税,或征收比例不宜高。

  改革土地财政,开征房产税,也是从根本上解决贫富差距的途径之一,但一个很大的难点恐怕是,拥有多套房产的人群中,官员占了相当的比例,不但是这部分人又会有“阻力”,恐怕又将涉及到更多的敏感问题。而越是如此,公众舆论与有识之士,越应加大这一变革的推进力度。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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