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横的邮政公司与软弱的高等院校

2012年08月16日 09:02   来源:千龙网   

  今年,郑州市十几所高校原本选择挂号信函邮寄大学录取通知书,此前,各高校与邮政局签订了双挂函件业务合作协议。然而,协议被邮政局单方面终止,各高校被迫又与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公司)重签协议,致使录取通知书迟发。对于单方终止协议,郑州市邮政局称,河南省邮政公司有规定,大学录取通知书必须通过速递公司投递。

  邮政公司与用户之间,不过是一方提供服务一方购买服务的买卖关系,双方是平等的市场主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将“自主选择权”确定为消费者的一项基本权利。而河南省邮政公司的规定,却拒绝为各高校邮寄录取通知书提供挂号信函服务,强迫各高校接受EMS快递服务,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这样的规定明显违法。

  何以不惜违法?利益驱使而已。通过双挂函件(有签收有回执,同样可保证录取通知书准确送达)邮寄一份录取通知书,邮资为8元,通过EMS邮寄,邮资则为18元,两者相差10元。河南省各高校每年要邮寄几十万份录取通知书,邮政公司因此多得的利润不是一个小数目。

  河南省邮政公司的强横令人愤懑,而郑州市众多高校的软弱可欺又着实可叹可怜。面对违法现象、侵权行为和霸道作风,作为教书育人的高等院校,难道不该勇敢地与不法行为作斗争吗?如果大家都选择沉默忍让,不法行为当然会更加肆无忌惮。 (晏扬)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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