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媒体报道:14日下午1时许,记者再次来到周克华的家里。在交谈中,周母说自己有很长时间没有见过儿子了,也记不清楚他最近一次回来看自己是什么时候。当被问到儿子回来有没有给她带过东西或者钱时,周母摇头否认,“没,没有给过钱。”得知周克华的死讯时,她足怔了有20秒钟,握扇子的手微微抖了几下……
“握扇子的手微微抖了几下”,阅读这样的文字,想必但凡有善念的读者也会心抖几下,不是为记者捕捉到这一微妙细节而触动,而是会认为记者真没有必要打扰和为难老人家了,不应再捶打周母本已不安和受伤的心。
“罪不及父母,祸不及妻儿”,恶魔周克华理应为他的嗜血付出代价,但不能伤害他的老母和未成年孩子,毕竟其家人是无辜的。退一万步说,即便周克华之母对其子犯罪情况有所知情,也应该由警方处理,记者不能残忍地去惊扰她,把她拉出来示众,高调地消费她。
尤其是她“始终用一把扇子遮着自己的面部”,这表明她极不愿意接受采访,也不愿意让人看到她的悲戚表情,但记者依然毫不动摇,毫不在乎,直到问得她手抖!记得此前,周克华母亲流泪说过,“我养他(周克华)养到这么大,为什么要这样。”“我很苦啊,这种苦,不能给外人说,只能往自己的肚子里咽。”一个老人到了这般状况,记者真不该再打扰她了。
当前,面对周克华,出现了两种迷失或极端现象,一种是将他的杀人越货诗意化,甚至将周克华英雄化,比如称他为“爆头哥”,目前网上出现了《周克华列传》,称他“行侠义之事”、“智勇”,这种价值观太紊乱了。如此美化实不可取!另一种极端是把周克华描写成从小就是坏孩子,甚至伤及其家人,比如对其母亲的如此过度消费。应该说,这两种心理都应该摈弃。
对公共事件、热点人物,记者当然应该追逐,但并非没有底线,不能为了抢到独家新闻而伤害采访对象,或者肢解新闻伦理。犹记得在汶川地震发生后,救援人员在北川发现两名幸存者,立即进行营救,某台记者居然对一位“挡住了机位”的救援人员说:“你让让好不好,我们先拍。”大家说救人要紧,记者还不罢休,说:“只要五分钟”。是拍摄重要还是生命重要?如此罔顾生命而追求拍摄,与其说是敬业,不如说是病态。正如有学者称,“有一种现场,呈现的不是专业性,而是无德、无知、利益至上。”
记者要对所供职的媒体负责,对真相负责,更应该对伦理负责,对人性负责,毕竟采访之上还有人性,还有对生命的尊重,还有美好的价值追求。几年前,河南电视台女记者曹爱文在一次采访落水少女的报道现场,她不是先去采访,而是挺身而出在120急救车到来之前为女孩做人工呼吸,但经过多次努力后,女孩最终没醒过来,看着逝去的小女孩,曹爱文落泪了。消息传出,曹爱文被称为最美女记者,这一评价是对她良心的褒奖,也是对她坚守新闻伦理的敬佩。
许多时候,对记者的最大考验不是利益诱惑,而是盲目追求独家新闻的狂热。许多优秀的记者拒绝收买,拒绝红包,却拒绝不了成为独家新闻的报道者,为此宁愿剑走偏锋,结果伤害了新闻伦理,殊可叹也。这是新闻伦理的悲剧,也是人性的悲剧,但愿这样的悲剧少一些。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