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武汉市民杨先生到银行取款,由于金额较大,从未清点过具体数目。近日,杨先生的妻子发现网银账户无法登录,杨先生找到银行询问原因,被告知他上次到银行取钱时,银行柜员多给他400元,由于找不到他,银行只好将他的账户冻结,该行已向杨先生道歉。(8月13日荆楚网)
此新闻一出,银行冻结储户账户的行为即刻遭到了网友的一致指责和质疑:银行有权冻结储户账户吗?谁给了银行冻结储户账户的权力?
在我看来,银行与储户之间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在法律关系上,储户与银行之间是储蓄存款合同关系,银行对储户的存款有着管理权,但没有冻结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1月15日发布的《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个人存款的执法机关为人民法院、税务机关、海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和走私犯罪侦查机关。所以,银行擅自冻结储户账户是违法行为。
事发于银行人员自己的失误,而冻结储户账户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暴露了其小家子气,还暴露了银行方面霸道的一面。在银行看来,反正储户的钱在我这管着,我想冻结就冻结,还怕你不主动来找我?正是由于这种心理,才使得银行毫不犹豫地将储户账户冻结,银行根本就没把储户的权利放在眼里,这是何等的霸道?
同时,由于银行出错而冻结储户账户,还暴露了银行与储户间权利的不对等关系。众所周知,在银行柜台前都摆着一个提示牌“钱款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这就意味着,如果取钱的时候不当面查清,出现差错,银行没有任何责任,责任都在储户。如今,银行出错却冻结储户账户。这不禁让人质疑:银行这条“钱款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规定为何只针对储户,而不针对银行自己?如果银行少给储户钱了,银行会不会把钱再补到储户账户上?显然不会!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银行与储户间权利的不对等关系还有很多。一些网友将自己的经历、与银行交涉后的结果罗列如下:ATM取出假钱——银行无责;网上银行被盗——储户责任;银行多给了钱——储户义务归还;银行少给了钱——离开柜台概不负责;ATM机出现故障少给钱——用户负责;ATM机出现故障多给钱——用户盗窃;ATM多吐7万给老百姓,许霆案件——判无期……所有这些无一不暴露了银行很强势,储户很无奈的尴尬现实。
在我看来,对于银行出错而冻结储户账户一事,银行方面不能简单地“一歉了之”,还应对因冻结账户而给储户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也希望银行管理者能经常“换位思考”一下,如果出现类似银行少给储户钱了,银行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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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