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需为上街抓拍“民间反腐”设计合理激励机制

2012年08月13日 07:14   来源:红网   守拙

  近日,媒体报道湖南冷水江一男子迅速蹿红网络,一度被网友视为“民间反腐斗士”。原因是该男子亲自上街抓拍并在网络公开悬赏“举报公车私用”。但有关公权力部门对这样的行为却是褒贬不一。(8月10日《三湘都市报》)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民间反腐”这个新名词越来越引起社会关注。犹如民间打假、民间反扒作为新生事物刚刚出现时那样,民间反腐也引起了诸多争议。

  当前腐败的形势依然严峻,一些腐败分子依然逍遥法外,老百姓对此深恶痛绝,而又无能为力。迅速发展的互联网,因其传播广泛、交流便捷、身份虚拟以及风险小等优点,恰好为老百姓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打开了大门。随着“天价烟局长”周久耕锒铛入狱、“烟草局长日记门”东窗事发,跟随“网友爆料”、媒体跟进、政府介入的反腐脚步,一桩桩“帖案”最终办成了“铁案”,民间反腐创造了或是正在创造着一个又一个反腐神话。

  世界大多事物都有支持和反对两派,民间反腐也不例外。民间反腐败在打击了一批腐败官员的同时,也暴露出以讹传讹、民意审判,甚至网络暴力等问题。一些个案由于民间反腐力量的过早介入,惊动了犯罪嫌疑人,导致一些犯罪证据被毁灭、赃物被转移,给取证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更有甚者有些发展成为波及全国的公共事件,直接影响司法公正。另外,由于民间反腐难于监督、管理,某些居心叵测的人利用民间反腐的平台,肆无忌惮地打击、陷害、报复他人,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

  有学者指出“民间反腐是公民行使监督权利的一种方式”。因此笔者认为对民间反腐力量要正确引导,既不要捧上天,也不要打倒在地。对“民间反腐”应该用辩证的眼光,对民间反腐力量应该予以正面肯定,因为这是民主与法制的进步,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一是要保障公民宪法赋予的监督权利。这需要政府为民间反腐设计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提高其反腐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要实现民间反腐与制度反腐的无缝对接。既要让民间反腐的热情和积极性找到制度化出口,又要让官方所具备的侦查和威慑能力得到更好的发挥。三是要严格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民间提供的腐败线索除了要谨慎对待,认真核查之外,还需严格按照司法程序既保证实体公正又注重程序公正,不能冤枉任何一个好人。

  诚然,承担反腐重任的主力仍然是检察机关,纪检监察等专门机构,但是民间反腐的强大人气所体现出来的民众诉求,是官方反腐机构需要去仔细分析和研究的,这也是民间反腐带给官方机构的重要价值。如何让民间资源与官方资源在反腐领域形成良性互动局面,应成为新时期反腐败工作深入研究的新课题。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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