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有商家用200公斤价值7000万元的纯黄金金砖“铺”成“金光大道”,引来众多市民“踩金”。这条大道长约7米,由十多个特制玻璃展格组成。商场称,铺设“金光大道”为举办的珠宝节造气氛。玻璃展格经过测试,一般人在上面正常行走,不会造成损坏。 (8月6日《武汉晚报》)
毫无疑问,商家用200公斤的纯黄金金砖铺设“金光大道”,显然是商业炒作,而且是低俗商业炒作行为,是为了珠宝节服务,透露出浓厚的铜臭味。不过,对于这种低俗的“金光大道”,笔者认为,也没必要过度谴责商家的这种炒作行为。
从法律角度说,黄金属于商家的私有财产,商家用自己的黄金“铺设”“金光大道”,行为本身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是在合法范围之内活动。换言之,商家“铺设”“金光大道”是商家行使合法权利的行为,属于商家的自由,外人无权干涉和指责。因此,即使我们对这种“金光大道”行为看不惯,也无权要求商家停止这种低俗的炒作。
另一方面,从社会道德角度说,商家“铺”“金光大道”,虽然透露出浓厚铜臭气息,确实有一定不好的导向作用,但是,说到底这种行为并不算拜金主义,对公众的负面引导作用极其有限,不会把消费者引向歧途。事实上,很多消费者走在“金光大道”上,并不是羡慕和追求黄金,而是以一种游戏、玩耍和图喜庆的心态和心理,行走在“金光大道”之上,把这当成了一种娱乐游戏行为,我们不必多度解读。
面对商家开展的商业炒作活动,作为政府和社会,能够做的应当是,一方面,以道德和企业社会责任为感召,尽可能地要求和呼吁商家少开展低俗商业炒作活动;另一方面,公众对于商家低俗的商业炒作,尽可能地选择用脚投票,自觉地抵制低俗的商业炒作,迫使和倒逼商家负起社会责任,多考虑公众的观感,而不是只顾自己的轰动效应。只要这种低俗的商业炒作失去了市场,失去了吸引力,自然就不会继续开展这类炒作活动。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