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关国亮被提前释放,请亮一亮减刑的理由

2012年08月07日 06:40   来源:红网   钱桂林

  正式服刑5个月后,新华人寿前董事长关国亮被提前释放,个中原因如审理过程般神秘莫测。今年3月1日,关国亮在被羁押四年半后,终于以侵占、挪用巨额资金总计130亿元,形成了29亿元的资金缺口,被北京市二中院判刑六年。和讯网8月4日从权威渠道获悉,关已经结束监狱生活,加上羁押时间前后服刑不到五年。(8月5日人民网)

  新华人寿前董事长关国亮被提前释放,个中原因如审理过程般神秘莫测。这难免不让人怀疑——此案是否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

  我国是一个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司法不能与民众躲猫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关国亮尽管曾担任新华人寿前董事长,但他同样只是一位中国公民,和其他公民没什么两样,在适用法律上应同等对待。可令人想不通的是,他涉嫌挪用资金总计130亿元,在审理过程神秘莫测下,只被判刑6年;现在又提前释放,原因同样神秘莫测。看来,司法部门对权力可谓关怀备至,体贴入微,如此行径怎不让民众很受伤?

  减刑得有减刑之理由,关国亮难道有立功情节?若有,为何不亮一亮呢?关国亮一案想来不涉及什么国家机密,无须对民众守口如瓶。对减刑的认定,严格甄别是十分必要的。司法部门应加大对执法部门的法律约束,并建立相应约束制度,从严打击司法系统以假立功换减刑的腐败行为。同时,司法部门还应将减刑的具体情况向公众作出解释,接受公众的质疑,让减刑的所有环节都置于阳光之下,接受舆论和公众的监督。

  必须看到,弄虚作假的减刑,只会亵渎法律的尊严,破坏公平正义,妨碍社会和谐,更重要的是消弱了惩治腐败的效果。近些年来,有关犯罪官员假立功而获减刑的新闻不时见诸媒体,难道说平时作威作福惯了的官员,在牢狱中还可继续逞余威?

  既然质疑声已出,有关部门也不要玩沉默,立即回应质疑才是明智的选择。中国的司法不是特权者的司法,任何人无权拿法律私下交易。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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