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评论频道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奥运不能“一金遮百丑”

2012年08月06日 06:58   来源:红网   赵艳生

  8月5日消息,昨天伦敦奥运会赛艇比赛全部结束,中国队只获得了一枚银牌,这与北京奥运相比无疑相差甚远。前中国女子皮划艇总教练、外教马克也炮轰水上运动管理中心,“领导天天大吃大喝,却没想过给队员更换设备,我真的不能理解。”(8月5日北方网)

  奥运会赛艇比赛全部结束,中国队的表现差强人意。细数伦敦奥运会开赛以来,中国队的表现,总体不错,成绩斐然,但其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首先就是举重队的“地区平衡”问题,其次是羽毛球女双的“消极比赛”问题,现在原外籍教练又曝出了领导整天喝茅台、洋酒,却无钱为队员换设备的事,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对于中国队存在的一些不良现象和问题,外籍教练不理解,但作为中国人,我们不能不理解,而应该针对存在的问题,找出原因,对症下药进行医治。

  其实,中国奥运代表队中之所以存在这么多不良的现象和问题,笔者认为这主要是因为国人的心中“一白遮百丑”的心理在作祟。人们在评价一个人长的是美是丑的时候,总是先以这个人白不白作为评判的标准,只要白皙,一白可以遮百丑。对于奥运代表队来说,就是“一金遮百丑”,只要能拿到金牌,一些毛病和问题就会变得小小不言了。

  一金遮百丑,暴露的是金牌至上理论。获得金牌,运动员就会出人头地,就会得到至高无上的荣誉,奥运金牌会让自己和家人名利双收,衣食无忧。而对于运动队来说,一人摘金,仙及全队,特别是领导,更是成仙成神了。所以,对于曾经摘过金牌的运动队来说,金牌就是“免死牌”。对于存在的一些小问题,上级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视而不见的。特别是对于一些优势项目来说,他们是金牌的大户,教练员运动员都会高人一头,多喝点茅台、洋酒,大吃大喝也就没有多少人计较了。而对于运动员和运动队来说,就会想方设法不择手段来获得金牌。

  这种“一金遮百丑”的思想危害很大。一是丑陋会蔓延发展,本来只是“小丑”,慢慢会发展成为不可救药的“大丑”。二是丑陋事件严重影响着体育运动的发展,就像有钱大吃大喝无钱换设备一样,会让体育运动走进死胡同。三是严重损害奥林匹克运动的精神在民众心中的形象。所以,必须要对“一金遮百丑”的现象进行纠正。做到金牌是金牌,问题是问题,过错是过错,不能功过相抵。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促进体育运动的发展,才不至于让丑陋的一颗老鼠屎,坏了奥运精神的一锅粥。

(责任编辑:李志强)

分享到:
延伸阅读
  • ·奥运直播别只盯着中国队    2012年08月04日
  • ·奥运直播别只盯着中国队    2012年08月03日
  • ·包揽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2011年05月14日
  • ·韩一解说员盛赞中国队遭抨击    2011年01月18日
  •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观察家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