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晚,《中国国土资源报》通过微博称,“据可靠消息,今后重大节假日期间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啦!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4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办确定的上述节假日连休日。”江苏省交通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确实听说了这个消息,不过相关方案还在国务院待批,交通厅目前尚未收到正式通知。(8月1日《扬子晚报》)
节假日收费公路免费通行,仿佛就差最后的一锤定音,只要国务院批准,便可执行。由于详细方案并未公之于众,公众只能从目前媒体披露的细节中了解一二。如果真如媒体所称,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4个国家法定节假日,免收的车辆是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则大可值得一议。
首先,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应该再宽泛点。我国的法定节假日共七个,分别是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和国庆节。单单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和国庆节免费通行,似乎不够完整。此前,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一再表示,重大节假日期间收费公路免费通行,难道元旦、端午节和中秋节不属于重大节假日?
其次,免费的车辆应该再多元一些。只是局限于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未免让人失望。众所周知,我国收费公路多、收费高,直接导致物流成本攀升——比如,2010年我国物流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约18%左右,这个比例远远高于贸易发达的欧美国家。从广州至北京运送货物的费用,要比从广州运货至美国还要高。物流成本高,最后的落点是民生负重。因此,相对于小型客车,货车更应该免费。
最后,免费的时间节点何必局限于节假日?出现风雨雪雾冻等极端恶劣天气,也完全应该免费。在日前的北京暴雨灾害中,大雨倾盆,水漫轮胎,但京港澳高速仍然收费,致使不少车辆在京石高速地段滞留、被淹,引发舆论愤怒,这也再次提醒决策部门应该尊重民意。
此外,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交通事故导致拥堵,收费站效率不高导致车辆行走缓慢,也可以免费通行。早在2007年,《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就明确规定,江苏省内高速公路收费站必须开足收费道口,保障车辆正常通行。因未开足收费道口而造成平均10台以上车辆等待交费,或者开足道口后,待交费车辆排队超过200米,收费站要免费放行,待交费车辆也有权拒绝交费。此举值得肯定,驾车人走高速公路是为了高效、节时,如果比走一般不收费公路还耗时,就应该免收或减少过路费。
从坊间反馈看,公众特别期望节假日收费公路免费通行早日实现,更期待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适用车辆等等更宽泛一些。免费公路越多,越走越宽,才越能早日抵达公路的公共产品属性。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