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高温补贴类法条摆脱“休眠状态”

2012年08月01日 08:06   来源:红网   宁新春

  今年是《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实施的第一年,但从珠三角各地的情况来看,领取高温补贴的情况却并不乐观。近日大谷打工网面向符合领取高温补贴的群体做的一项调查显示,广州超过七成的基层打工者明确表示未拿到高温补贴,深圳只有21%的受访者表示收到高温补贴,东莞有82%的受访者表示没有收到。(7月31日《南方都市报》)

  调查显示,虽然在广东省出台的《关于高温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规定,高温补贴必须以工资形式发放,并不能以冷饮、药物等形式替代,但依然有企业偷换概念,以此代替高温补贴,即便是有企业发放高温补贴,发放的力度也大打折扣。

  这真是一个尴尬的现实,政府部门耗费人力财力通过劳动权益保护的一系列法规,却大有周正龙拍虎之势,限于年画性质而已。据当前形势来看,工人讨要此笔费用往往是轻则获得白眼,重则饭碗不保。加上劳资双方现实地位的不对等,从而导致公帑费了,公民权益也废了,唯一好处就是中国再多了几部法规样本,见证百姓维权仅止步于纸上的心酸。

  中国立法者之善意不可否认,一溜小跑画出依法治国之蓝图,然而,类似于上述高温补贴法规的遭遇层出不穷。本月29日,《新京报》报道称,尽管国家明令禁止用人单位在就业体检时检测乙肝项目,但日前中航工业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还是在新员工入职体检时,违反规定检查了300多名员工的乙肝五项。其中,8名查出为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应届大学生,被企业要求“回家治病”,拒绝录用。颇令人不安的是,国法在国企也没能维护自己的尊严与劳动者权益,碰了个结结实实的钉子,而更为吊诡的是,当这8个大学生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求助却遭到拒绝,一名工作人员甚至表示,“查出来了病就回家好好养着,还闹什么闹。”

  因此,完全可以理解劳动者对自身权益维护之淡漠态度了,屡屡碰壁的现实一再提醒他们,权益之类的事情,纸上得来终觉浅,还是到手才算数。但是,这显然不是法治社会所应有的现象,长此以往,民间丧失对法律的信仰,更会把社会带入丛林法则,法治精神将荡然无存。

  监查部门坦言,高温补贴问题上,多数企业偷换概念,以此减少支出,加上工人维权意识薄弱,成为该项目监督难点。有些企业干脆装作不知情,表示没有听说过《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出台的消息,更不知道其中关于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的内容。因而,工人虽知不敢维权,企业方虽知却假装不知,另一种情况,相对于室外高温来说,室内高温更是成了无法监督的空间,各种情况综合下导致企业上下无人提及高温补贴。当然,相关部门的监管和惩罚力度不足,也就是违法成本过低,导致用工方无惧法律,也是高温补贴难以落实的主要原因之一。

  大凡法律,最大的价值应该是调整现实生活中的矛盾、协调当下的关系,而当社会前进时,法律将因此或废或修,保持对社会的依法治理,但法律若仅成为标本性质的读物,以供奉于专家教授作考古或者修订法律思想史之用,则只能算作是法律的遗体捐献了,虽有价值,但颇为有限。

  为了少几部这样的休眠法律,首先自然要强化执法意识,形成法治理念。对前来投诉维权的公民,执法人员类似于“查出来了病就回家好好养着,还闹什么闹”的讲话实在令法律蒙羞,也令公民失望,其所击溃的是草民心中对法治中国之向往,拖累的是中国前进中最为坚实有力的步伐,所以,执法队伍务必养成法治思维,提升其执法素养,不能让法盲继续充任执法之职。其次,要扩大普法的力度,在车站、工厂都应开设普法栏,让每一个工人都生活在法律的辐射范围内。最后,对于新通过的法规,执法部门应办出具有典范性质的案例,做到人尽皆知,以提升新规的震慑力。只有这样,高温补贴类的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才不至于空有文本却无案例,才能推动法治进程,使中国劳动者沐浴法治社会的光辉。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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