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挺电子商务,应少管多服务

2012年07月27日 09:31   来源:广州日报   魏英杰

  政府如何服务网络经济,这是一个崭新话题。几年前,北京工商管理部门规定营利性网店必须先取得营业执照才能经营,遭到舆论强烈反对。而在日前,广东省制定出台相关意见,多方面放宽准入门槛,力挺电子商务。

  从广东省出台的《关于鼓励支持我省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来看,其政策扶持力度可谓不小,服务意识也有所提高。《若干意见》明确规定:自然人开办网店不强制要求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对于(登记注册)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放宽名称登记、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等限制;对个人与小微企业从事网上经营实行相应减免优惠。这些支持性措施,清楚表明了相关部门鼓励发展网络经济的态度。

  相对国内经济增速回落现状,当前网络经济热度不减,网上交易呈现繁荣景象。例如,淘宝网去年销售额突破1万亿元,最大单日销售额达到52亿元。繁荣的网络经济既为个人创业提供了机会,也给地方电子商务发展带来了机遇。在一些城市,电商集中办公、扎堆发展,俨然形成新型市场格局。不容忽视的是,电子商务等虚拟经济还可带动实体经济,为实体经济提供转型与增长契机。特别是对于出口与加工企业,善于利用网上交易平台,更可获得进入国内市场的快捷通道。

  面对如此庞大的蛋糕,政府该做的显然不是限制其发展,而是如何加强服务与规范管理的问题。搞活网络经济,有必要放低身段,提高职能部门的服务意识。当前,个人开网店起点低,竞争却十分激烈。据报道,国内六成以上个人网店年营业额低于4000元,生意开始变得难做。为鼓励个人开网店创业,管理部门不仅不能“添乱”,还有必要提供各方面减免优惠政策,扎实做好服务。这样的话,才能更好地发挥网络经济促进就业的作用。

  搞活网络经济,也并不意味着放任自流,而是要探索适合电子商务的服务方式与管理手段。例如,广东出台《若干意见》,在放宽准入门槛的同时,也提出要推进12315进网络、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以及建立网络市场监管综合信息平台。这不失为结合网络经济特点,加强网上交易服务监管的有益探索。提高服务不等于放弃管理,鼓励发展也不等于放弃监管,否则网络经济难以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总之,发展壮大网络经济,一方面要放低准入门槛,积极培育新兴市场;另一方面则要提高服务管理水平,使之逐渐走向规范有序、有法可依。换句话讲,对刚刚进入电子商务领域的个人创业者以及小微企业,相关部门应“少管多服务”,尽力免除其后顾之忧;对于逐步做大的网商,相关部门重点应放在“服务加规范”上,使企业获得更好的发展空间。不妨把这叫作“宽进严管、分类服务”。

  从经济发展趋势看,不拥抱网络经济、鼓励个人和企业进入电子商务,就很可能失去发展的竞争先机。当前实体经济面临不少困难,但这却给网络经济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利时机。有关部门应对此作出正确判断,并因地制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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