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审计报告披露,有12个市利用社会资金建设28个“电子眼”项目,违反公安部及省公安厅的相关规定,“电子眼”存在罚款收取利润现象不利于公益性管理(7月25日《第一财经日报》)。
怪招连连忙赚钱,居然盯上电子眼。
咔嚓曝光闪一闪,利润滚滚入褡裢。
增收向来有一套,服务创新却少见。
为民权力握在手,奈何屁股屡坐偏?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