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建设可超前取消收费别落后

2012年07月26日 07:13   来源:广州日报   舒圣祥

  民航总局日前宣布,中国将在“十二五”期间建设82个新机场和扩建101个现有机场。《福布斯》杂志质疑称“中国将建设82个不需要的新机场”。国家民航总局李家祥局长说:“我主张机场建设和民航的发展,要有一定的超前性。”(7月25日《环球时报》)

  我国现在的机场建设,究竟是超前了,还是大大滞后了,从不同的视角看肯定会有不同的结论。从当前刺激经济和用投资保增长的需要看,机场建设当然是一个不错的选项,而且,与发达国家横向比较,我们的机场数量也的确不多。可从国民收入水平及乘坐飞机的普及率来看,坐飞机仍旧是少数人的专利,建那么多机场自然与多数人无关。事实上,地市级的小机场确实很荒凉。再度兴建82个新机场,最终经营状况会如何,难以想象。

  当然,既然“事关基础、事关长远、事关全面”,只要经费控制适当,规模设计合理,超前建设一些机场也未尝不可。问题在于,建设经费从何筹集?《福布斯》杂志质疑这会“浪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钱”。可是,机场建设不仅“浪费政府的钱”(也就是纳税人的钱),它还向每一个旅客额外收费——机场建设费(现改名民航发展基金)。

  本来,早在2002年,经国务院批准,包括机场建设费在内的18项政府性基金政策于2005年底就该执行到期了;可一再延期到2011年,财政部再发通知,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国家将继续征收机场管理建设费和旅游发展基金。机场建设费的续征“惯性”,不知道还将持续到何时。

  相比机场建设的超前,机场建设费的取消无疑是严重落后的。而且,这样一个既没合法依据又无透明去向的收费项目,根本就没有合理性。机场建设可以超前,但是请不要将之作为迟迟不予取消乱收费的借口。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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