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上午,洛阳市新安县电视台31岁的女编辑何明霞(如图)同家人在焦作孟州市黄河段散步时,听到一名落水女孩的呼救,不会游泳的何明霞和嫂子奋不顾身下水救人,但是不幸被激流卷走。(7月23日《大河报》)
女编辑何明霞的宝贵生命就是这样地消逝了,让人唏嘘和惋惜。近年来,类似这样“感人事迹”——媒体不时报道,人们在为这种精神所感动的同时也应该很好地反思这样的巨大代价。
救人,本是人心向善的本能。“危难时刻显身手”本是一种美德。舍身救人的精神可嘉,但是“舍己救人”的方法不当,精神虽然可嘉但勇气很傻很天真,不仅不宜提倡,而且应该叫停。
在“救人有风险,出手需谨慎”的当下,道德的滑坡,人心冷漠,明哲保身的处世哲学让我们对见义勇为精神资源稀缺感到的渴望。但一个个的“最美”的图景也让我们欣喜地看到这个社会还是好人多。舍身救人的可歌可泣感人事迹频现,让我们感悟这个社会的人性味的温度。
但是我们弘扬的是一种美德,倡导的是一种精神。救人的美德也是一种理性的选择,不是盲目蛮干的无谓的牺牲。救人也需要一定的前提条件。不识水性救人虽然很勇敢,精神很伟大,但这种救人也是一种盲目的冲动,无疑是给救人添乱,帮倒忙。试想,一个不识水性的救人的严重后果,这是对自己、对他人不负责任的表现。
胡锦涛总书记曾经反复强调:“人的生命是最可宝贵的”。人人生命都是宝贵的,人人都应该珍视生命。不识水性救人,是一种无知的冲动和盲目蛮干,是拿生命赌冒险,是对自身生命的不尊重。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关键时刻显身手,这是人性善良和美德的闪亮登场。但是我们必须厘清一个问题:那就是“舍己救人”需要在尊重自身生命的前提之下,在学会保护自身生命的基础之上。盲目蛮干的无谓牺牲是不宜提倡和坚决制止的。不仅不能救人,反而是害人害己。
媒体在宣扬那些“舍己救人”英雄事迹的同时应该保持一定冷静和理性,恪守媒体的良知和责任。警示和引导英雄们尊重生命,让理性和冷静战胜盲目和冲动,不为无谓的牺牲推波助澜。但愿“不识水性救人”的新闻不再,而是成为一记长鸣的警钟。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