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一些哈尔滨市民乘坐春秋航空公司飞机时出现长达8个多小时延误,航空公司为安抚情绪不满乘客,给予每人200元补偿。但部分获赔乘客被春秋航空列入“黑名单”,无法购买春秋航空的机票。律师称,航空公司此举涉嫌剥夺公民自由出行的权利,还涉嫌违法。(7月18日《法制日报》)
对于乘客和航空公司的经营来讲,“黑名单”是一个双输的结局。乘客无法再像以前一样方便的订购机票、乘机出行,而航空公司也可能就此失去了一个成熟的顾客。而导致当下“黑名单”困境的原因,与其说是航班延误带来的闹市索赔与息事赔偿的纠纷,不如说是规则意识缺失所导致的必然。
冲突与矛盾在各行各业、任何领域都存在,服务者与被服务者的博弈更不鲜见,这并没有什么稀奇,只是航空公司的“黑名单”为何引来如此多的关注?其中不能不提的,便是这“黑名单”中所充斥的江湖味,只见自定的“家法”,实质上却反映出航空公司与乘客博弈过程中规则意识的一片苍白。
现在因为各种原因导致的航班延误很常见,由此导致的各种冲突更是曾出去穷,甚至有乘客闯入机场跑道拦停飞机。本来,面对航班延误,消费者应该理性维权,但实际上因为缺乏可靠的诉求沟通和维权渠道,为了表达愤怒,一些乘客往往选择当场霸机、占机等极端方式,并要求相应的赔偿;另一方面,航空公司面对乘客的维权,有效沟通缺失,处理生硬,自定“家法”,赔偿数额上却可讨价还价,甚至通过“黑名单”来限制某些乘客。据悉,为了避免因个别旅客过度反应造成航班延误,春秋航空早在2007年开始推行了“暂无能力服务的旅客名单”做法。
“黑名单”事件是管理缺失、规则意识匮乏的一个标志性符号。航班延误问题确令人头疼,但对于航班延误的管理,包括沟通、处理等,应该有一套乘客和航空公司均应遵守的权威规则,让规则意识深入人心,使非理性的恶性维权,与航空公司的黑家法都不能堂而皇之的游走。否则,各种各样的维权与反维权事件定然不会绝迹,在乘客与航空公司博弈的道路上,“黑名单”也绝不是一个终点。
“黑名单”事件拷问规则意识。类似问题不单单出现在民航领域,只是在民航上表现的更为明显和激烈而已。而若无明晰的规则、深入人心的规则意识,那么博弈的乱象怕是难以绝迹。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