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限牌政策自推出以来,一直饱受舆论质疑。人们的质疑主要归结为两点,一是限牌政策何以出台得这么突然——今年3月份,广州市市长还在说“暂无限牌方案”,短短几个月之后,限牌政策就突然出台。二是限牌方案的合理性,很多人认为,广州年度上牌额度一半摇号一半拍卖的方案是嫌贫爱富,如果限牌真要体现公平并与“卖牌照经济”撇清关系,就应该像北京一样全部摇号。
质疑不断,证明这一限牌政策推行的时机与合理性,还存在很大争议。那么,这一并未取得广泛共识的限牌政策,是如何出台的呢?面对质疑,广州市交委主任冼伟雄表示,限牌措施征询过民意,理由是交委近年公布过治堵30条,限牌只是对治堵30条的落实。这一偷换概念的征求民意,同样遭到了舆论的广泛质疑。7月16日,广州市副市长陈如桂终于说了大实话——考虑到一旦公布限牌时间点,可能会引起集中抢购、集中上牌情况,影响社会稳定和公平,也影响政策的实施效果,所以限牌政策没有提前公开征求市民意见。(7月17日《南方日报》)
原来限牌其实并没有征求民意,这是舆论紧追不舍逼出来的真相,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广州的限牌政策一推出就会陷入舆论漩涡——没取得最基本民意共识的公共政策,遭质疑是难免的。与限牌没有征求民意同样让人无法接受的,是陈如桂副市长提出的几点不征求民意的理由:避免集中抢购、上牌;避免影响社会稳定;避免影响政策实施效果。
不错,突然出台的限购政策,的确可以实现效率的最大化——人们没有反应的时间,自然也就没机会给政策实施“添堵”。但这里面有一个绕不开的根本性问题: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出台,可以因为某种理由省略征求民意这一环节吗?当然不能。任何一项公共政策,都牵涉到民众的切身利益,让作为直接利益相关者的民众参与讨论,是基本的要求。正因如此,在国家法定节日调整、立法等行政和法律性公共事务中,征求民意已经成为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虽然征求民意这一制度设计本身还需要不断完善,但“公共决策必须征求民意”本身已经成为一种共识。
公共事务即“大家之事”,所以大家都应该有机会表达意见,也正是在征求民意的过程中,公共政策才能最大程度取得民意共识,为今后的顺利执行奠定基础,要说政策实施效果,在民意共识基础上执行的政策,才能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而不是权力强推的效率最大化。即如广州的限牌政策,如果之前不折不扣地征求民意,怎么会有现在的持续质疑?人们怎么会有“被限牌”的反感?一项开头即质疑不断、没有民意共识的公共政策,光靠权力的强推,它又能走多远?
公共决策征求民意的重要性,在于它可以有效地避免闭门决策,在于它让民众有表达意见、参与制定公共政策的渠道,所谓决策民主,不外如此。民众对公共事务表达意见的权利不能因任何理由被牺牲,同样,征求民意也不能因为任何理由被省略。以此来看,广州的限牌政策,应该重新考虑征求民意,重新评估限牌的时机和方式,否则,“追求政策效率最大化就可以不征求民意”这个口子一开,征求民意就会经常因为权力认为“有必要”的情况被省略,最终沦为一种装饰。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