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公款吃喝,还需从上抓起

2012年07月17日 09:48   来源:东方网   池墨

  今年5月,继温州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改革和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之后,近日,温州市纪委又下发了《落实公务接待“三严四禁”规定实施细则》,细则对公务接待进行规范:“今后公务人员在温州市内从事公务活动,确需在当地就餐的,所有人员一律吃工作餐,每人每餐不超过60元。”对高档酒菜,细则也明确规定:“野生黄鱼、鲍鱼、鱼翅、辽参,以及茅台、五粮液等,均不得上桌。”但接待上级不在60元工作餐标准限制。(《新京报》7月17日)

  温州公务接待新政出台后,有网友称其为“史上最细公务接待标准”,认为其“操作性强”。确实,温州规定了消费标准,对于一些“奢侈品”也进行了限制,确实便于操作。但也有人认为这仅是一场秀,形式大于内容。很不幸,温州“三严四禁”规定被网友言中,搞两套标准,确实“形式大于内容”,让公务接待“三严四禁”规定变成了一场秀。

  按照人们的想法,既然出台了公务接待“三严四禁”规定,那么,就应该一视同仁,凡是公务接待,都应该坚持一个标准。不管是接待上级还是接待平级、下级,不管接待的官员职务大小,也不管接待的公务人员是市里市外,标准都应该坚持一个样,这样才便于执行,也才能能体现公平。

  如果温州能够按照自己制定的规定执行,虽然标准不算全国最低,但在公务接待改革上,温州还算是走在了全国的前列。然而,温州公务接待又分为工作餐和公务宴请两类。工作餐“严格按照新出台的标准”执行,但公务宴请则另有一套标准。这就变得很滑稽,温州所谓的公务接待“三严四禁”规定,变成了选择性“禁止”,这也能称得上是“严”吗?这能“禁止”得了公款吃喝消费吗?

  其实,上级也是公务人员,当然也要按“公务接待标准”接待,岂可另搞一套?温州这样做,有明里一套暗里一套之嫌,难怪网友怀疑这仅是一场秀!

  不过,在公款消费十分严重的当下,温州搞两套标准,也属“情有可原”。因为公款吃喝已成习惯,如果一下子按照标准执行,咱们的官员们岂不是很掉价,很没面子?即使表面“并无不悦”,但他们会不会心生怨恨,会不会迁怒于下级?这真的很难受!再说,估计温州官员也不想得罪上级,更不愿意在吃喝这种小事上与上级结下“梁子”。要知道“吃喝事小,升迁事大”。如果因此影响到自己升迁,那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得不偿失?如此一想,温州搞两套公务接待标准,可以理解。

  由此看来,遏制公款消费,对公务接待进行改革,还得从上做起。只要那些位高权重的官员能管住自己的嘴,能遏制住公款消费的冲动,就有理由对下级官员说不!而官员能够放下身价,与基层打成一片,下面的官员才不会害怕。风气都是慢慢培养和形成的,上行下效,一旦形成了严格按照标准接待,就会改变当前这种公款挥霍浪费的歪风!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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