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奇的四条承诺应该成为普遍规则

2012年07月13日 07:07   来源:红网   张铁鹰

  北京师范大学新任校长董奇在就职演说中承诺,担任校长期间,将做到“四个不”:第一,不申报新科研课题;第二,不招新的研究生;第三,不申报任何教学科研奖;第四,个人不申报院士。(7月10日《新京报》)

  董奇校长承诺“不申报新科研课题”、“不招新的研究生”,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当了领导,精力主要放在行政上,哪有余力搞科研?过去,我们看到报道中说,某某单位的主要领导一年完成了什么科研项目,其实,大家都明白,项目不是领导搞的,他只是挂名者。至于说到招研究生,校长的研究生有点像“名誉上的”,因为领导整天不是开会,就是外出,哪有时间和精力指导研究生?这样培养出来的研究生,水平能有保证?这样的领导带研究生,是诲人还是“毁人”不言而喻。

  我觉得,董奇校长的这四条承诺,应该成为所有领导干部共同遵守的规则,当然,对于不同的领导,承诺的具体内容可有所调整。比如,“个人不申报院士”一条,可改为“个人不申报职称”;“不申报任何教学科研奖”,可改为“不申报任何荣誉称号”等。

  我为何要有这样的呼吁?只因为这些年,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争荣誉、争待遇的事太多。领导手中有权,有较多可供支配的社会资源,甚至领导可为自己量身定制申报或评奖条件。于是,我们看到,在各种公布的奖励结果中,总是领导一大串,普通群众只是其中的点缀。就连申报院士这样的事,也是担任领导职务的“专家”居多。至于普通的职称晋升,更是只要领导想上,哪怕其从不接触业务,对业务纯粹是外行,那单位里的业务骨干也只能“靠边站”。

  当然,要让董奇校长的这四条承诺,成为领导干部普遍遵守的规则,仅仅靠其自觉不行,得有强制性要求。作出这样的强制性要求,是纠正党风政风的需要,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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